生活杂谈

寻找今天早上8点40在中山公园后门劲松小路捡到我包的邓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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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看到了在警方联系你之前能主动把东西还给我 监控拍下了你拿走我东西的全程 如果有认识她的朋友麻烦转告她一下 她也许只是捡到了联系不到我帮我保管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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