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归属
一直都是大家争论不休的问题
2019年3月1日,武汉市正式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的意见》
为非人防地下车位
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了路径——
待建设单位首次登记办理完毕取得不动产权属证明后,业主可持建设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等相关办证资料前往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
业主质疑:有了办理路径
夏女士是越秀星汇君泊三期业主,2017年7月出资32万元,购买了小区2个地下停车位。当时开发商承诺半年内签合同可办理产权证,如今两年过去了,仍无结果。“开发商说,关于办理地下停车位的产权登记,上面没给具体通知。”
龚女士是融侨悦府小区居民,去年她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出资16万余元,以长租的形式获得该小区一个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租期20年。“今年3月,武汉市出台新的政策后,我们要求尽快办理地下车位的不动产登记,然而开发商却迟迟不予配合办证。”开发商的理由是,目前还未收到具体的政策文件。
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类似情况的还有佳兆业金域天下一期、万科金色城市、美林青城三期、名湖豪庭等多个小区。
开发商:
新政文件确实下了,细则还不明确
今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武汉融侨置业有限公司,对于合同中约定的相关内容,该公司一位行政人员表示,目前武汉市办理地下车位不动产登记的文件虽然下来了,但还未正式实施,“只是时间问题,等具体细则出台后,我们肯定会配合办理。”
越秀地产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越秀星汇君泊地下车位还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目前虽然出了政策,但细则还不明确,具体能否办证要看后期的政策。”
规划部门:
记者梳理发现,不少开发商不配合办理地下车位的产权登记,一个重要原因是开发商未能办理地下车位供地、规划以及验收相关手续。
记者咨询辖区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政策大的口径虽然出了,但实际操作还需细化明确。”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新办证情况不太理想,内部环节还在细化。
但工作人员同时介绍, 开发商办理地下车位的产权登记与办理房产的产权登记程序是一样的,需要走完规划审批、土地供地、规划验收等流程,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开发商兴建楼盘,开工之前要先办好相关手续、走完流程,如果手续不全,城管部门有权查处,责令停工,而且住房能否办证还与后期销售密切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地下停车位则不一样,开发商可以出售,也可以出租。
工作人员直言,一些开发商出于要补缴地下车位土地出让金的考虑,“办理相关手续及不动产登记的动力不足”。
注意!地下车位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规定,开发企业不得销售人防车位,但有使用管理权,收益归开发企业所有,按照《合同法》内相关规定,Z长不得超过20年。人防车位不能办理不动产证。
第三,地下室参与分摊,业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