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 江 (28号) 为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潜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离潜人员在省内流动,凭健康码“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可与省内流入地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安全有序流动。 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由劳动就业部门负责集中组织,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潜人员安全有序返乡(北京市除外)。 四、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潜服务保障工作,返潜人员凭社区(村)接受证明,持健康码“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返回。返潜人员一律纳入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 五、属地政府负责外出人员信息收集分类、核实健康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报劳动就业部门,其他外出人员报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形成运输方案,适时向社会公布。 劳动就业服务热线:0728-6237447 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 2020年3月12日 荆 州 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第16号) 根据省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现就统筹推进市中心城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安全流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继续实施严格的在荆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切实做好滞留在荆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2、严格管控市域边界交通卡口。中心城区出租车、公务车、防疫车、货运车辆、专用车辆、经区指挥部或市直单位出具通行证明的私家车可有序通行,城区范围内现有交通卡口验证通行。 3、工业企业、金融保险、电力电信、港口和货运站场、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设项目,经企业申请承诺并提交合格的防控方案、区指挥部审核、市指挥部批准,可以有序复工复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农贸市场在达到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经所在街道(乡镇、园区)审核,区指挥部批准可恢复营业。 4、继续严格小区管控,居民应切实加强家庭和个人卫生管理,可在所在小区内不聚集活动,出门须戴口罩。每户每天可安排一名家庭成员出小区采购必需生活物资。居民、复工复产及返岗人员进出小区实行严格登记、体温检测、验码通行。 5、除经市区两级指挥部批准返岗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继续下沉社区,与社区工作者一道坚守岗位、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2日14:00起生效,原有通告与本通告相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 2020年3月12日 公安县 为巩固全县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行严格的离鄂进京通道管控措施,全县省域、县域边界(各高速公路出入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升级管控措施,坚决做到内防输出、外防输入。 二、维持县中心城区现有管理模式不变,人员出入值守卡口必须出具有效证件(证明)。除特殊人群确有需要外,取消小区物资代购配送,允许每户每天一人出入小区采购生活物资。 三、在落实严格管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经审批的超市卖场、农贸市场和粮油食品、蔬菜水果、配送制餐饮、副食、药店、母婴用品、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加油站、金融保险等行业开门营业。 2020年3月12日 竹 溪 竹溪县 (第27号)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指挥部有关规定,现就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安全流动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实施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具体行业企业实行灵活动态管理。实行限制清单管理,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有序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 (二)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聚集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到位。 (四)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按照“Z少、必须”原则具体受理相关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申请。科技经信局负责协调服务除园区之外的工业、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工业园区负责协调服务园区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服务农业产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扶贫办负责协调服务易迁后扶、扶贫车间等复工复产;文化旅游局负责协调服务文化旅游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协调服务本部门主管企业、牵头项目的复工复产。 二、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溪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溪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持有健康码“绿码”人员,可安全有序流动。 (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溪人员安全有序返乡。 (四)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溪服务保障工作,将返溪人员纳入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五)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客运汽车和公交。 三、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县内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2020年3月11日 武 穴 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根据3月11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抓好疫情防控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发生积极变化,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但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做好疫情防控仍是当前Z紧要的任务。全体市民要主动做好预防,坚持勤洗手、勤通风、少外出,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不串门、不聚集。如果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继续加强“四类人员”的关心关爱,落实居家隔离和健康跟踪服务。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集中抓好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对镇域范围内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医疗场所、村组垸场,加大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力度,打好全市家庭防疫保卫战。 二、推动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控离鄂入市(武穴)通道。继续对县际、高速公路、火车站出入口实行Z严格管控措施,严控人员离鄂。省内外返岗复工入市人员必须有健康绿码和属地指挥部或镇处(社区)接收证明。严防疫情输出和输入。 (二)规范省内返岗返乡审批流程。对必须离开武穴返乡、返岗的人员,持健康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和目的地同意接收证明,可以以自驾、包车等形式“点对点”通行。同时要做好滞留在我市的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三)优化市内交通卡口。继续保留城区到周边镇处卡口,镇处之间、村组之间卡口全都撤除。对因生产生活、工作、就医、滞留等必须返城人员和车辆,凭健康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通行。 (一)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批。各责任专班要切实加强监管和服务。 (二)支持已开工的工业企业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推进未开工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大力帮助扶贫车间复工复产。 (三)市场主体复工复市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不含配送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市。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市。全市所有药店、加油站、车辆维修场所、农资店、快递物流点和经市防控指挥部审批的商超与农贸市场允许开门营业;市内各医疗机构有序恢复正常接诊,各通信运营商、水电油气等民生相关企业投入运营;对于容易形成聚集和密切接触的理发店,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其落实防控措施后再有序放开。所有营业场所都要保持通风、经常消毒,进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 (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实行分级分行业审核监管,城区大型商场超市、电商、成品油类企业由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物流、交通运输类企业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类企业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其他类市场主体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镇处商贸服务业由镇处分指挥部负责。 四、加强小区(垸场)管控 (一)城镇所有小区继续实行严格管控,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小区所有住户实行“一天一户一人一卡一次”管理模式出行,外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二)对仍未解除封闭的有疫楼栋,居民生活物资继续实行代购、配送服务。 (三)对全市所有小区、楼栋、垸场,实行规范、严格的常态化消杀,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五、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市内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属地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市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 (二)加强防控管理。各单位要继续协助小区做好值守、体温监测、困难帮扶等工作。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加大城区巡查管控力度,严禁不戴口罩外出、人员聚集等行为。 (三)强化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市场主体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三个到位”:企业法人、分管生产和防控的负责人必须到位,所有返岗人员的健康审查必须到位,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和防疫物资储备必须到位。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1日24时起执行。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2020年3月11日
来源:湖北日报、荆州发布、十堰晚报、武穴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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