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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地发布通告:省内人员凭“绿码”、目的地接收证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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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2号)


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Z新通告,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按照防疫置顶和分级分类施策的原则,现对有关人员出行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内人员出行


市内非“四类人员”凭健康绿码出入小区和各类公共场所, 必须做好个人健康安全防护。自3月13日7时起开通三义寺、小河口汽渡,作为江南江北主要出行通道,除应急、消防和特种车辆等指挥部规定车辆外,确需从石首长江公路大桥通行的,报市指挥部从严审批。


二、省内人员出行 


(一)省内离石人员凭健康绿码、目的地村社区)接收证明,在落实防控措施、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一次性直接通行离境。 


(二)省内来石人员凭健康绿码、目的地村社区)接收证明通行,并限时到达。抵石后第一时间到目的地村社区)报到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省内高风险地区来石人员抵石后,必须居家隔离14天或进行排除新冠肺炎的医学检测后方可出行。 


三、省外人员出行 


(一)省外来石人员出行人向目的地村社区)登记申请接收证明(照片即可),持出发地村社区)健康证明和目的地接收证明来石。工业企业复工人员由市经济开发区开具接收证明。人员抵石后必须居家隔离14天或进行排除新冠肺炎的医学检测后方可出行。 


(二)离鄂人员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加强离鄂通道管控。对持健康绿码的离鄂务工人员,在落实防控措施,签订诚信承诺书,报经市指挥部批准后,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安全有序返乡。 


四、对不便申领健康码的群众和需要出具村(社区)健康证明的人员,村(社区)不得拒绝出具相关证明。


通告自 2020 年3月12日0时起执行。 


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


来源: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标签

湖北 绿码 疫情防护 人员出行 石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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