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落户可在窗口现场办理,或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现场办流程:大学毕业生可持《申报户口登记表》、毕业证、学历证明、居住证明等到拟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经审核后,对申请材料准确齐全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予以办结。随迁配偶和子女的,还需提供关系凭证。(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有重复户口或重公民身份号码未处理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网上办流程:大学毕业生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通过“武汉公安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的,分局户籍窗口民警应每日审核,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对已审核通过的,民警应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加盖“网上办”印章)。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不办理随迁业务,并请在操作前,先行下载“证照卡包”进行实名注册。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网站登录。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
2.在网页顶部选择“武汉市”。
4.进入“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点击“证照卡包登录”进行登录。
第二步:业务申请。
1.登录后,即显示“武汉公安云端窗口”页面,点击“办事”按钮。
2.选择“户政—户口登记”模块。
3.根据本人学历选择“大学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或者“大学毕业生(专科、本科)落户”。
4.在右侧页面选择拟落户地的管辖单位(如在武昌区落户就选择“武昌分局”)。
5.选择后即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具体的办理情形,依照提示上传图片、提交资料,即可完成业务申请。
第三步:选择领取方式。
在2个工作日内,民警将对群众提交的申请审核完毕,并通过“证照卡包”APP回馈审核信息。
审核通过的,群众应选择 “现场办”或“邮寄”,以确定《准迁证》的领取方式。
选择“现场办”的,请尽快前往申请分局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
选择“邮寄”的,在“证照卡包”界面填写收件地址,并完成缴费后,将收到邮政单号,可登录邮政快递官网查询您的快递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