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为父母
生育保险就医流程弄不懂?
忙忙碌碌
生育津贴申请材料搞不清?
别急,小编来帮你!
教你如何办理就医登记
享受武汉市生育保险保障!
参保人在诊断妊娠后生育前,应及时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生育就医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持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到武汉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结算。
生育就医登记方式:
(1) 小程序申请:参保职工通过本人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武汉人社”,选择小程序进入,在“其他业务”栏目下选择“生育就医登记”填写信息进行登记。
(2) 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并登录后,进入“生育就医登记”栏目,选择“生育就医登记受理”填写信息进行登记。
(3)医保机构申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携带下列申请材料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①《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
②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③结婚证(复印件) ;
④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的工资是如何核发的呢?
规定:生育津贴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1)门诊产检费限额结算标准:
首次产检费用共185元可报销,限在武汉市(区)妇幼保健院(站)进行。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共515元可报销,限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产检费用超过限额,由个人自付。
生育分娩和流(引)产的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和生育类别等进行结算。
②定额标准90%≤实际医疗费用≤定额标准100%,按定额进行结算;
③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00%至150% (含)的部分,个人自付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
④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30%,剩余部分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⑤在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生育医疗费用超过本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付50%。
该如何领取及查询生育保险待遇呢?
(1) 用人单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地区栏选择武汉市一(法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一单位网上业务一单位网上综合查询一单位往来结算单打印)查询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相关情况。
(2) 个人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武汉人社”小程序里的“生育保险待遇查询”模块查询)查询本人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或津贴待遇。
(3)参保人员领取拨付到社保卡金融账户的生育待遇时,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制卡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现金。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出账后直接拨付到参保单位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