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公积金买房能省很多钱
那么针对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问题
你们知道多少呢?
快来随小编一起学习学习吧
开发商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责令其立即整改
网友:我前几天在逛楼盘,咨询售楼部置业顾问,说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后面交完定金之后,开发商却说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我是首套房,也已经在武汉连续交了4年公积金,中间从未中断,从未使用,请问我该如何用公积金贷款?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与留言人电话联系了解到,其要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是汉阳区上坤云启都会项目的开发商拒绝受理公积金贷款。
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武公中规1号)的规定,对限制、阻扰、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其检查、整改。
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的通知》(鄂建文4号)第四条规定从重处罚。
我中心已督促楼盘所属开发企业立即整改,主动受理客户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网友:我是武汉户口,大学毕业到上海工作,目前缴纳公积金已超过24个月。我想咨询一下上海公积金能否在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了解,留言人在上海缴纳公积金,咨询能否用上海公积金在武汉贷款。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武公中规2号)规定,从2020年10月22日起,实施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调整我市住房异地个人贷款的受理范围。
除湖北省内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包含:合肥,安庆,铜陵,六安;长沙,岳阳,株洲,湘潭;南昌,九江,抚州,宜春)外,暂停受理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提取作为装修使用
网友:本人目前公积金停缴已经2年,有封存余额,预计在2022年的新房装修,是否可以将公积金余额提取作为装修使用?如何申请?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核查,留言人是武汉市户口,公积金账户封存未满24个月,家庭未办过公积金贷款及提取,婚后留言人作为主借人在武汉市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①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③租赁住房的;
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以上情形不包括装修,故装修无法提取公积金。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4个月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因留言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未满24个月,故暂不符合离职销户提取条件。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留言人可携带以下材料预约后至公积金分中心或受托银行网点办理:
①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②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③借款抵押合同;
④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查证明。
网友:本人在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武汉有唯一一套住房尚在还商业贷款,是否可以申请异地商转公积金贷款?如可以,Z多可贷款额度多少?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核查,留言人缴纳北京公积金,在武汉市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
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在武汉市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网友:请问之前在深圳工作买的公积金,中间断缴了大概8年,请问现在可以转回武汉吗??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缴纳公积金吗?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了解,李女士主要咨询公积金异地转入问题。
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16〕49号)的要求,职工如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开立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交6个月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异地缴交的公积金转移到武汉来。
职工可通过网上自助服务平台注册登录个人公积金用户,在“业务办理-异地转入” 申请页面填写相关转移信息,即可申请将异地的公积金转移到武汉。武汉和异地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共同为职工办理缴存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
网友:本人自购首套住房使用了老公的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我的公积金可否提取用于还商贷,或者提取用于装修?我在公积金APP上操作老是提示错误怎么回事?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核查,留言人缴存武汉公积金,配偶缴存部队公积金,家庭在婚后使用留言人公积金在武汉办理了一笔商转公贷款,于2015年结清且房屋已出售。现配偶使用部队公积金组合贷款置换了一套商品房,该房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①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③租赁住房的;
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以上情形不包括装修,故装修无法提取公积金。
留言人家庭购买的二套房未使用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待二套房办理不动产证后,携带以下资料料预约分中心后办理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②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③《不动产权证书》;
④全额购房发票。
留言人在个人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提取出现报错“购房合同(商品房)提取正在进行”,是因半小时内已经申请过一次购房合同(商品房)提取业务,在半小时内再次申请提取就会出现此报错提示。个人网上业务提取未办理成功的会在30分钟后自动撤销提取申请。因留言人不符合购房合同(商品房)提取,建议待此前申请的提取业务自动撤销后再选择符合提取条件的业务类型自助申请办理,或携带相关关资料预约后至网点柜面办理。
公积金提取后是否还能再贷款
网友:我想咨询一下, 本人2016年纯商贷购买过一套房,目前商贷未结清,在2020年以还商贷的名义提取过一次公积金,到本月已间隔超过12个月,准备本月再提取一次公积金,在保留足够的贷款要求的余额情况下,我能在下个月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吗?从提取公积金到申请公积金贷款有时间限制吗?提取公积金会影响公积金系数吗?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核查,留言人家庭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家庭在武汉市有一套商业贷款的房产,2020年使用商业贷款的房屋办理过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业务,现距上次提取时间已间隔满12个月,准备再次申请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提取后再购买家庭的二套房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武汉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新建房或存量房贷款。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含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近6个月内就同一套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暂缓办理。因此,若提取公积金后再购买二套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无时间间隔要求;若提取公积金后再使用同一套商业贷款的房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距提取时间间隔满6个月后才可申请。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我市Z高贷款限额、贷款Z高比例、借款人家庭实际还款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4项因素取Z小值确定可贷额度。
①Z高贷款限额,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Z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②贷款Z高比例,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Z高贷款比例参照首套房贷款比例执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Z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 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还贷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
④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留言人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通过以上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贷款额度试算;或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支付宝市民中心及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互联网服务渠道,注册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自助进行贷款额度试算。Z终贷款额度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审核结果为准。
欢迎扫描进群,一起讨论楼市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