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男的就是白嫖,娶个老婆给自己洗衣做饭、生娃带娃,还要满足性需求,工资不上交,房子不加名,算盘打得贼精
有些男的就是白嫖,娶个老婆给自己洗衣做饭、生娃带娃,还要满足性需求,工资不上交,房子不加名,算盘打得贼精
对女性没有任何保障的婚姻,结之前想清楚.现实中惨痛案例不少.
婚姻不能用钱去衡量,有时算的太清楚就变味了
一般只有穷逼才盯着别个的房子和钱
爱你的直接买到给你,写你一个人名字
要死要活非要加名的最终婚姻有问题的可能性非常大,自己有或家庭条件还可以的不会特别计较这个。要死要活非要加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自己心里知道这婚姻有很多问题求保障。婚后问题大爆发的可能性非常大
这个问题,就好像在讨论买一碗热干面,到底是你出几多钱我出几多钱一样的,讨论本身就很low
ttxf发表于 2022-04-13 14:18 我身边碰到过一对,男女方快要结婚的时候,女方才知道男生房子首付+装修+商转公,借款了将近50万,因为结婚了就只能婚后的工资还债,可是婚前房子还有贷款,男方想加女方名字也加不了,甚至貌似公证也做不了吧( ...
男方婚前買的房,貸款50萬,然後結婚了。這種情況,按照法律規定,婚後的50萬房貸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假如說婚後雙方一起將50萬貸款還完了,然後離婚了,那麼男方至少要退還25萬給女方。這是男方要房子、女方不要,且不考慮房產價值變動的情況下。
如果女方堅持要分房產,法律是支持的,一般就是先按婚後財產和債務一人一半來裁定,那麼對於婚前房產來說,能分割的只能是婚後共同還貸的那部分,也就是50萬,分一半就是25萬。這個是離婚後女方最低限度能拿回來的部分。如果女方不要貨幣化分割,堅持要房屋產權分割,原則上也是只能分婚後共有的那一部分,在房產價值不變的情況下,比如那房子買的時候是100萬,假設價值一直沒變,還是100萬,那就是分價值25萬的產權,也就是能分到1/4的產權。如果考慮到房產價值的變動,那就複雜一些,比如說房子升值到200萬了,那女方還分1/4的產權或25萬的貨幣化分割,就不划算了,那還需要上訴,提出按房產現值進行分割。能不能如願就很難說了,一般情況下很難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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