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失掉了一个多好的人啊。“永失我爱”,好像有这首歌。深度同情。
你失掉了一个多好的人啊。“永失我爱”,好像有这首歌。深度同情。
不明真相的群众前来围观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了,但是看大家给你的留言 大概知道点
楼主
要坚强!
坚强点!
坚强!
LZ的原帖地址在哪 ??????
被删了吗?????
求原帖地址啊。。。。。。
09年4月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建议你好好看看,以前如果发生了医疗方面的纠纷,首先必须是要得到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而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鉴定人员来自于哪里呢?想想也应该知道了,就是医院的医生组织起来的,这部分人之间大都是同僚或同学,或着是有厉害关系的人,所以患者在举证方面处于弱势地位,打起官司来很被动,伤人伤心还伤钱。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虽然还是站在医院方面,但作为补充,对医院的权利作出了限制,就是法院不再根据医疗鉴定中心的鉴定书来作为判案的主要证据,由原来的“过错责任”改为“过错推定责任”,就是你起诉的话,医院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可以减免责任的承担,而不是由你来找证据证明医院方面的过错。希望能帮到你!
希望楼主早点走出阴霾,好好生活~~~
希望你跟你的宝宝以后坚强起来
一直都没敢看这个帖子,今天还是忍不住看了。结果我又哭的稀里哗啦
楼主早日走出阴霾,祝福你和宝宝
保重!
加油!挺过去!!
语言虽然徒劳,LZ你要为了你的妻子 延续宝贵的生命 好好照顾小孩 祝福。
得意真温暖。
要说的大家都说了
一定要快乐起来,
为了她,
为了宝宝和你,
祝福你们一切都好。
内容被自动屏蔽
振作起来!毕竟你还年轻,孩子要照顾好。你的妻子肯定希望你幸福。。。。。努力吧!
医院的行为真该谴责,楼主你一定要振作,坚强些。
好好抚养孩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