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吧
额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吧
老板没人性。。
我不放假,而且什么都没有,心里很悲剧
妇女还没有完全翻身得解放啊
我们公司也没放假。。。
不过给了200块的节日奖金~
因为当时偶们经理问我们“要钱还是要假”
偶们全部选了“钱”!
我们没假也没钱
不可能让我们早走的 还想去逛逛商场呢,估计今天是没时间了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15-34岁的人为青年);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ZF,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没听到领导说:放假。造业哦
我也是滴。。。。。。。。
不放假
唉。。
不放!!!
下午休息滴也进来了 意外的惊喜还补发了元宵节的卡卡
十点上班
我也是的,而且还随么表示都冒得
我也要上班
我也照业
唉!心情无比郁闷啊!
哈哈 我放假。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