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拉
福利院只收留“三无”老人,孤残儿童、弃婴
只能送到 私人的福利院,但是高昂的费用.哎...
我也看了...
看的时候我在吃饭,听错了别拍我
我听到解释说不能收留她女儿是因为目前有人照顾她女儿
这个监护人就是这个婆婆
我只感觉,这个解释会逼死婆婆的。。。
本帖Z后由 西瓜味宅宅 于 2010-3-16 19:54 编辑 ]
我也看了,老婆婆腰都直不起来了
还要照顾有精神疾病的女儿。
老年公寓也是有价的。。。哎
我觉得应该人性化一点
说什么有监护人云云的
监护人都75了,这个婆婆都需要别个监护了,怎么照顾别人啊
真是看的心酸,法律不外乎人情嘛
╮(╯▽╰)╭,婆婆好可怜啊
其实类似的事电视上都播过蛮多次了 ZF的规定太死板不人性化了
不知道说什么好
无奈
所谓的河蟹社会......
是啊,ZF对于这些特殊人群不是应该放宽些政策吗,
如果自己有能力可以照顾,我想婆婆也不会让别人照顾她姑娘的吧!
肯定是没办法啦,没得路走了,才想到福利院的啊!
那知道福利院也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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