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赛家鑫”案死者家属要求改判凶手死刑,请问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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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孩王家飞的哥哥要求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伸张正义。 云南昭通男子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又将其3岁的弟弟活活摔死。其后,李昌奎在四川投案自首。这次不被死者家属认可的自首,Z终成为他的"免死金牌"。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死刑。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后,改判李昌死缓。理由正是--其有自首情节。

该判决Z终引发一场轰动全国的舆论风暴,并被称为"赛家鑫"案(赛过药家鑫)。

2011年07月13日00:58大洋网刘子瑜

云南高院副院长:“赛家鑫”案10年后将成标杆"我骑虎难下,但死刑是时候改变了"云南省高院副院长认为,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记者 刘子瑜 实习生 都力维 发自云南昭通男子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又将其3岁的弟弟活活摔死。其后,李昌奎在四川投案自首。这次不被死者家属认可的自首,Z终成为他的"免死金牌"。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死刑。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后,改判李昌死缓。理由正是--其有自首情节。该判决Z终引发一场轰动全国的舆论风暴,并被称为"赛家鑫"案(赛过药家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因此被推向风口浪尖。在该案中,两次判决的Z大差异在于,一审法院认为,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二审法院则认定了自首情节,并将此作为改判死缓的重要依据。这种"自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自首?"自首"能否成为"免死金牌"?昨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院副院长田成有接受了新快报记者的采访。他的说法是: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是对法律的玷污截止记者发稿,腾讯网的民意投票显示,97.61%的网民要求判处李昌死刑,1.39%的网民支持云南省高院判处死缓,1%的网友认为不好说。舆论压力很快将云南省高院压得喘不过气来。"死刑"似乎成为息事宁人的唯一手段。但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还是表了态:"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田成有说,自己所承受的压力确实很大,但"改判或者不改判,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也不能因为大家愤怒,就随意杀一个人,法院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民众、媒体、学界。但Z终,审判还是要以国家的法律为基准。""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死刑是时候改变了"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这是田成有对该案的认知。"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田成有说,之所以采取死缓,也是基于Z高人民法院曾经有明确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为什么Z高法近年来一直提出"少杀"、"慎杀",就是要给予人性和人权。"我们不能再冷漠了,不能像曾经那样,草率判处死刑,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要改改了。"田成有这样说。他认为,减少死刑已经成为了大趋势,现阶段我们不能再用酷刑,这是奴隶制、封建制的落后方法。有一种骑虎难下的感觉在谈及舆论压力时,田成有也说自己非常为难。作为一名执法者,有一种骑虎难下的感觉。他说:"说真心话,我不是为李昌奎个人说情,李昌奎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是作为一个执法者就案件本身而谈,判决也不是经过一个人出来的,是经过27名高院审判委员会成员讨论而来的。"他同时强调,理解网民对判决提出的异议,但这都是观念的问题,是杀人偿命的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国家刑事政策的差异,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来探讨。专家观点:该案应强调"不能从轻"的一面宣东,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1999-2003年担任Z高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宣东认为,改判死缓不太恰当。法律规定,投案自首不是一定要从轻处理,投案自首只是个从轻理由。需要注意的是,是"可以从轻",不是"应当从轻"。这需要看犯罪情节,如果案件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恶劣,民愤极大,那么,就不能机械地从轻。他认为,该案是有预谋、有准备的犯罪,不像药家鑫案件那样,是突发交通事件引起的杀人行为,这中间还有一念之差的问题。"李昌奎这个案件,我们要强调不从轻的一面。"还是要暂时保留死刑学林,北京知名律师,李庄案辩护律师。杨学林认为,法院减少死刑判决的理念是对的。但是选择这个个案作为典型案例不大恰当。该案据说是有感情纠纷在里面,但是,涉及到一个与凶手没有直接关系的小孩,所以归为"家庭邻里纠纷"进而减轻判决,不大妥当。由该案再次引发了有关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议,杨学林认为,在目前死刑没取消的情况下,要尽量减少死刑死刑要暂时保留、逐步减少、将来废除。他主张逐步分案件类别废除。"但是现在需要减的没有减,一个原因就是,全国各地高院在减少死刑的把控上,标准不一样。"他认为,死刑肯定要废除。但是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暂时还是要保留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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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dxld 高中三年级

个人认为:那个云南高院的法官脑袋被驴踢了,要是他自己的子女被人那样对待了,再去自首也那样判,他会怎样????

妍妈妍爸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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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shixiaode 硕士二年级

无罪释放算了,这样可以加速新陈胜吴广的出现

hyp6647425 硕士二年级
woshixiaode发表于 2011-7-13 09:50 无罪释放算了,这样可以加速新陈胜吴广的出现

有见地

yotachen 大学二年级
woshixiaode发表于 2011-7-13 09:50 无罪释放算了,这样可以加速新陈胜吴广的出现

呵呵,这个建议蛮好啊! 不过真要是陈胜吴广,估计不判刑就直接杀了。

LIKANG0808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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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ANG0808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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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f 博士后

163上有网友评论说 把这个法官的妈和女儿奸杀了 让这个法官只判个死缓

哥太儿狼 大学二年级

法院笑了, 法律哭了

sbxkj4444 大学四年级

连法官一起都毙了吧。

飞翔的涟漪 初中一年级

sha 杀!

qingqq 硕士一年级

这个情节太恶劣了,当然应该死刑,要不然其他人都不要判死刑了

sunnyyang 博士二年级

这还不死,留着再出来害人啊,死的不是你屋里人是吧,这群SB法官

cathyjj 博士后

对这样的变态杀人狂为什么要“慎”?这样的种留在社会上会后患无穷!

小糖果2012 大学二年级

恩,这就是舆论给司法造成的压力啊。

确实是有自首的情节,我国法律对于自首的规定很宽松,作案后,自愿的不自愿(被亲人扭送的)的都算自首。

要说法官只是执行法律,制定法律的人是人大,把造成这种后果的过错归于法官也没有用。

慕芫芫 博士一年级

这样的人应该死。。那3岁小孩何其无辜

leejing76 博士一年级

国外没有死刑但会坐终生的牢,中国改死缓表现好20年可以出来,这有可比性吗?改判死缓就就是变相的放了凶手。

小小喵 初中一年级

- - 理性点说的话。。。我看报道说的。。。这名杀人的并不是去公安局自首的。。而是杀完人去跟自己的家人说的,只不过自己的家人刚好与被害者家人在一起,而且打电话说可能杀了人的也不是杀人者而是杀人者的家属。。我觉得这不能算是自首。。。因此根据法律的话也不能轻判他。。。

但是我对判死缓的法官Z后对于自己判决的解释也并不是说不理解。。。只是觉得确实拿这个案件来判死缓有点不合适。。。

监狱如果真的很黑暗的话,那些杀人者判处无期徒刑让他们一辈子都在黑暗的监狱里受折磨,然后为社会做些无偿贡献,我也不觉得是坏事。。。毕竟活着受折磨我觉得比较让人过瘾。。

xldxld 高中三年级
小小喵

你说的我也认同,确实慢慢改造的话是对有改过囚犯的一种折磨!但是这个犯人心理变态啊,杀的都是小孩子而且手段超级残忍!古人有云:杀人者偿命!现今社会虽然不崇尚暴力,也就是死刑,因此就会有很多的罪犯冲着这条规则来犯罪,要是改造得好,减几次刑,就可以早日出来!而且现在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天知道囚犯是否真的在监狱受刑,也许待遇超过5星级宾馆也说不定!所以我觉得杀了就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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