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布丁跳跳 于 2011-8-5 15:55 编辑
漫画 马勇 (记者 董春梅 实习生 任晓宇)
草地上,来了一群羊,打一水果——“草莓”;又来一群狼,再打一水果——“杨梅”;如果是遛兔子的草地上,突然来了一只狗,会怎么样?8月2日晚,长春市亚泰大街与四道街交会处,发生这样一幕。
年近六旬的王先生是一名下岗职工,独居在亚泰大街附近。他有脑血栓后遗症,走路、说话都受影响。一条两岁多的哈士奇是他的伙伴。每天带爱犬出去遛弯儿,成了他的一大乐事。2日19时许,他照常到离家不远的一片绿地上,遛狗的不少,有一些还散放着。王先生松开了狗链,小狗撒欢儿地跑着。逗留半个多小时,他牵着狗回家了。一切都跟平常一样。
20时许,一男一女突然找上门,情绪很激动,说王先生的狗把他们的两只宠物兔咬死了。原来,他们是辗转找到他的。
“这不是赔不赔的事,杀人要偿命,你宰了你的狗才行。”女孩说。
“狗咬死了你的兔子,是我看管不当,赔钱、赔兔子都行,可别杀了我的狗啊。”王先生舍不得狗,女孩同样疼惜兔子。协商不成,王先生无奈报了警。
长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102警务区巡警很快赶到,双方正在楼底下戗戗。问明了情况,巡警发现这是一起民事纠纷,他们首先以调解为主。
“狗,是宠物,兔子,也是宠物。和主人相处久了,感情深,可以理解。突发的状况,谁都不想。如果狗拴着链子,兔子也放在笼子里,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吗?”巡警劝双方退一步,想想自身的问题。
巡警劝了好半天,还是不见效,只好将双方送到辖区派出所,经过又一轮劝说,女孩终于消气了。不想走到法庭这一步,接受了王先生的50元赔偿金。
3日下午,记者在一个宠物群里聊到了狗咬兔子这事。“我也养过小兔子,没看住,结果被邻居家的狗咬死了。当时真是报仇的心都有。可‘冤冤相报何时了’,毕竟自己也有过失啊!”大家纷纷发言,宠物纠纷的事还真不少。狗咬猫、咬兔子的,鸽子扰民的等等。其中网友“亲亲咪”的说法,挺深入。他说:“以后再养小兔兔,一定要记得关门,小兔是很脆弱的小动物,开着门,门外随时会闯进不速之客伤害它的……”
律师:宠物纠纷 Z好服从调解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说,因为宠物之间纠纷闹上法庭的案例并不多见。一旦发生类似事件,应服从调解。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在这个事件中,如果养兔子的女孩不同意调解,起诉时则需要提供养兔子和相关支出的证据,以及兔子被狗咬死的证据,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等。但法律能赔偿她的,也是相当于兔子实际价值的财产,或相同价值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