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该偏向女人!!!!!!!!!!
法律应该偏向女人!!!!!!!!!!
蛮忧郁蛮忧郁啊。。。楼主还年轻不要紧撒。。我这都老得不行了还冒婚滴么办列,要是辞职了照顾婆婆,以后找工作更难了,问题是不辞职我么昂生吖列。。救命啊脑阔疼脑阔疼列,早几年太笨了,运气也太背了,猫爪爪。。
么昂来 么昂走·· 呵呵 真牛X的婆婆啊
皓月浅影 发表于 2011-8-15 22:16
就讨论第一段,
如果真像那个婆婆说的,要她媳妇怎么来的怎么走
那也是她媳妇自找的
我觉得很有可能是那位媳妇太爱老公太珍惜家庭。结婚了,蛮多事情不是你想一个人做主就行的。有蛮多牵绊。蛮多人给你意见甚至是发号施令,能不能不听?不行啊,因为不想吵架啊,不想离婚啊。
说得太对了。
太可怕了,切莫嫁给富二代而且婆婆是这种人的,就悲剧了
人人自危的感觉
LZ说的那女的幸福啊,都不用上班。
这种狠婆婆 遇到了还真难办
女人是弱者 女人当自强 哎呦。。。做女人难 做中国女人更难 做开了的中国女人是难上加难。。。
这样的婆婆,么样的女人嫁过克都难有幸福
赞同!!
鄙视那个爱现的婆婆、也很同情那个媳妇,哎,都是女人何苦为难哟!
楼主强。。。后面那段是白色的。。。可我不觉得是炫耀幸福嘛。也不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嘛。。。这是个正常女人有的正常反应。。而且夫妻真的相爱的话,做老公的说这话也没啥。。。
反正不晓得新婚姻法会不会再来个新的司法解释。。就是新法颁布之前结婚买了房子的。。要离婚的。。按照老方式对待。。、否则,就会对有能力的,有本事的但为了家庭辞职或者支付很多的另一半—— 一般是女性,非常不公。。知道这个新法,谁会在房子没自己名字的情况下,还辞职养小孩,照顾老公全家呢?难道老公的钱是钱。。老婆的人力、心力就不要一分钱了?现在请保姆多贵而且态度多拽,现在代孕是多么昂贵的事情。。可自己的老婆居然可以不花钱就可以当保姆,当代孕工具?笑谈笑谈。。。不晓得会引发多少悲剧呢。。
个人认为,还是会出补充条款或者新司法解释吧。。。否则,让决策者都去离婚吧
没看到第二段 飘过~~
说哈第一段~~我跟我老公结婚的时候房子没有车子没有 所以感觉没有财产可分哦~~
现在买了个房子贷款还没下来 名字是我的名字 属于婚后财产了
那个婆婆有点拐啊。那个女的要造业了。免费保姆。包吃包住包上床。。。。。可怜啊。
你那么肯定老公好?会不会一心一意到头来一场空?不要太执迷
不是女人滴,永远无法理解女人需要的那份安全感。
女人,自立更生在哪里都能活得好。
老说妇女顶起半边天,原来ZF就是这样打压滴,男权社会。
其实楼主说的这个女滴也很正常啊!她自己选择的,照理说那个女滴算条件也不错哦,找个潜力股肯定没问题,但是她自己选择的生活她愿意啊!其实在怎么整,日子还是要过啊!只要你和老公是真心,关键你要会拿住他的心,还会有什么问题吗?大多数都是天朝良民,过安稳日子的!!!
本帖Z后由 罐罐 于 2011-8-16 21: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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