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新豆豆妈 于 2011-8-16 14:38 编辑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吴宗泽 实习生 吴霄 余真真)自武汉首家“娘惹裙厨”餐厅开业以来,就以独特的东南亚风味受到市民欢迎。然而,就在其分店不断开业时,该餐厅LOGO设计者却状告汉口潮流百货、武昌乐天城两家同名餐厅侵权。近日,法院判决,上述两店均未取得LOGO使用权。目前,两店已先后关门。
2009年8月1日,武汉首家“娘惹裙厨”东南亚风味餐厅在江汉路佳丽广场开业。据悉,该店由吕某、廖某、郑某等5人共同投资开办。而在此前,吕某曾邀请其姐姐吕云飞为“娘惹裙厨”设计LOGO标识图案。
吕云飞经构思,决定以“娘惹”形象和东南亚特有的热带雨林植物“芭蕉”作为构图要素。于是,将主标识图案设计成了两个女孩面部反向组合成芭蕉叶的形象。此后,吕某作为“娘惹裙厨”佳丽店的委托人,与吕云飞签订了委托设计协议。协议约定,吕云飞享有该图标的著作权,其专门授权佳丽店使用该图标,他人未经其许可不得使用。
佳丽店运营一段时间后生意红火,有继续开设分店的计划。在2009年9月,五名股东签订了一份股东合作补充协议,约定“娘惹裙厨”品牌使用权归五人共有,其中每个股东都可免费使用此品牌。
随后,在去年8月,股东廖某便在江汉路注册成立了“娘惹裙厨”潮流百货店。在其授权下,武汉男子吴某也以加盟的方式,在洪山区街道口乐天城开了同品牌的餐厅。并且,上述两家餐厅在门面及宣传广告上均使用了与佳丽店相同的LOGO。
LOGO著作权人起诉两分店
然而,“娘惹裙厨”系列图案的设计者吕云飞发现此事后,认为廖某、吴某未经她的允许就使用该图标,均侵犯了其著作权。于是,她多次要求两人停止侵权行为,但均被拒。
今年4月14日,吕云飞到武汉市中院对廖、吴两人进行起诉,要求他们经营的两家店铺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每人索赔10万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武汉市公证处对本案证据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人员随后以消费者身份到上述两家餐厅进餐,同时对店面招牌、宣传单等拍照取证。
共享品牌不能用相同标识
庭审现场,廖某辩称:佳丽店五个股东签署过补充协议,约定共享“娘惹裙厨”品牌。因此,其所开的潮流百货店具有合法授权,故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LOGO标识是吕云飞专门为佳丽店所设计的美术作品。虽然补充协议中约定五股东均可使用“娘惹裙厨”品牌,但要使用吕设计的“娘惹裙厨”相关美术作品则须经其本人同意。因此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廖某构成对吕云飞作品复制权的侵犯,属侵权行为。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廖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在涉案店铺内外墙体、宣传广告上使用涉案LOGO。针对赔偿数额,由于廖某使用该作品时间不长、主观过错较轻,法院酌情判为6000元。
另外,由于吴某承认其侵权行为,他与吕云飞达成了庭外和解,其承诺停止侵权,并向吕赔偿4000元。
进展 两家侵权餐厅均已停业
此案审理过程中,法院还查明廖某所开的潮流百货店所用的餐饮发票并不正规,其POS机打印的单据上显示的为其他公司的名称。目前,该店已经关门停业。而吴某所开的乐天城店,自从去年开始,已欠下供货商、物业公司大量债款。至本月,该店挂上“正在装修”的告示关门停业。
作者:吴宗泽 吴霄 余真真来源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