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什么世道呀
这都什么世道呀
现在做梦买馒头都要征税50%...
加个名字几万啊?????????
话说我们房子的房产证还木有办 。。是老公名字买的
唉,不想说了。
办个事情,碰到几个行政单位要跑,都互相推诿,这个局说是那个委负责,那个部说是这个局负责。
好了,新婚姻法出来了,明明是民政局的事情,税务,房产都过来揩油。真团结啊~~
不管怎么样,都感觉老百姓是任人宰割的
4%的税。不公平条约
这个比喻有点意思啊
还是看武汉的具体通知吧,现在还没下定论。
呵呵~~这也就在我们中国这样,真是让外人看消化
婚后的只出工本费就可以了
毛的钱了,想点心思从大家口袋里掏点钱用用
相当于是过了个户,收费真的是不讲道理啊
本帖Z后由 bian1122 于 2011-8-27 15:44 编辑
bestanan 发表于 2011-8-25 09:55 拿了结婚证再去加名字,可以避税。
是拿了结婚证再去办房产证,就可以省这笔钱了。
不拿证前,购房合同上面不管写几人都不重要。因为蛮多拿结婚证和办房产证间有个时差,如果不细说明,婚后房产是房产证办理的时间为准的。
现在的情侣,早拿结婚证才是硬道理。
至于以前的老夫老妻,自己看着办哟。
如果房产证办在了结婚证之前(补证不算,以实际结婚登记那天为准),有些麻烦。
有意义吗?
wo you mei re ni
Z方便直接的是等到拿证了再去买房子办房产证,已经结婚的房产局会自动跟你发两个房产证,两个人都有份,就没有问题了啊
虽然世俗是男方家出房子,万一男方家真的拿不出房子来,女方家借钱也可以啊,让男方写个借条,房子也买了,又是两个人的名字,就算以后真的拜拜了,女方家的钱也还是女方家的啊,如果婚姻美满,那这借条也就是个形式了
一个破司法解释搅乱一堆人的生活,ZF趁乱牟利,悲催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婚姻啊。
支持!!!!!!!!
雁过拔毛 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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