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观点交锋。
在这起案件中,许云鹤和王秀芝对于事件的性质存在完全截然不同的认识,许云鹤认为这是自己“助人为乐被讹诈”,而王秀芝则认为是“开车撞人逃避责任。”因而一直难以达成共识。在决定案件的一些细节上,双方更是针锋相对,各执一词。
汽车撞到老人了么?
王家人:撞到了。王家在随后公布了部分事故勘察照片,其中一张显示,许云鹤的汽车呈30度角与护栏贴近。据此认为许云鹤的汽车当时撞上了护栏,老人正是在翻越护栏时被其撞到的。车辆斜着停在护栏旁,有巨大的紧急制动嫌疑。在行驶的车道上,正常停车不可能如照片反应的那样。
许云鹤:没撞到。事发时其驾车看到老人翻越护栏,不小心摔倒在地,便刹车制动,在据老人约1-2米处停车(交警勘测为2.4米),并下车救助伤者。向左打方向盘停车只是停车时的一个下意识动作,不想挡住后面的车,对于王家公布的车头紧挨护栏的照片,许云鹤称自己清楚地记得车子距离护栏大概5-8厘米,并未撞上,交警队也拍照了。
事故现场照片
司机一边开车一边接打电话?
王家人:王老太称许云鹤当时正一边开车一边接打电话,撞人停车后,下车时仍在打电话,老人听到其对电话那头表示说:“哎呦,一脚没刹住,我去不了了”后才挂断电话。
许云鹤:当时自己开车时只是在耳朵上挂了一个蓝牙耳机,并没有打电话。下车后,先打了120,老太太随后借其电话给家人拨打称其被车撞了后,许云鹤一下就傻了。由于出事时,许云鹤正准备到杨柳青采访一场消防演练(事发时许云鹤是天津电视台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报警后便给同事拨了一个电话告诉其自己遇到点麻烦,现在去不了了。随后其拨打110报警。
司机下车救助伤者?
许云鹤:看到老人摔倒后,其赶紧下车查看,见老人的手臂划破了,就跑到车里拿创可贴,给老太太贴上。
王家人:对于许云鹤所说为老人贴创可贴一事,王老太一口否认,“我身上又没破,怎么会被贴创可贴?”
家属威胁车主,不给钱就找人弄你?
许云鹤:事发后,老太太的女儿赶到现场,抱着孩子,对其边指边骂,并向其要八万块,“不给钱就找人弄我”。
王家人:王秀芝老人的女儿在接受采访时,对于许云鹤的这种说法表示不满和气愤,“我是个女人,他再不计也是个大老爷们,你看我是会威胁人的人吗?”“这一系列的事情,就是他设的圈套,他是记者,说‘我威胁他,要找人办他’,他为什么不说利用自己的工作之便曝光,为什么过了那么长时间才说?”
车头因撞击而掉漆?
王家人:在事故现场,王秀莉发现许云鹤正在擦拭车头的灰尘,并被警方阻止。因而怀疑车头的灰尘时撞击时留下的。随后王家人在交警勘察时发现车头有掉漆现象,便请交警拍照留档。对于掉漆,王老太认为,自己当时带有钥匙、水瓶等物品,很有可能在车头落下痕迹,并怀疑许云鹤车头的掉漆是因撞到这些硬物所致。
许云鹤:汽车前机盖上有一个1平方毫米左右的小坑,掉漆了,是公路上被石子蹦的。
医院里,家属提出要钱?
许云鹤:在交警队做完笔录,JC让许云鹤到医院看看,许云鹤有些害怕和抵触,不愿意去。JC说甭管跟你有没有关系,出于人道去医院看看伤者。并且要求其找医生开一个诊断证明给交通队,证明这人伤到什么程度。于是许云鹤去了医院。在医院,他见到了伤者的家属,彼此没有太多交流。主治医生在楼道向其和家属介绍了老人的伤势是骨折,需要检查和手术,如不治疗的话,会有致残的危险。并介绍了所需的各项费用。据许云鹤回忆,医生当时称单手术费大概得4万元,之后老人的家属便向其要钱。由于当时许云鹤身上只有200块钱,对方便进一步要求许云鹤向家里要钱。于是许云鹤便假装称自己是外地的,父母不在天津以回避。对于交警队要求的伤情证明,由于当时检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无法开具。之后许云鹤多次到医院,才开除了相应证明。
王家人:现场勘察结束后,王秀莉赶往医院照看老人,而许云鹤则先被交警队带走做笔录,车辆也同时被扣。笔录做完后,许云鹤呆着交警队要求的一些单据证明来到医院签字。
在大夫介绍病情后,双方开始协商住院的问题,老人的家属要许云鹤先去交住院押金,由于其口袋里只剩50多块钱,王秀莉便要求其回家取钱。对于王家人的要求,许云鹤一度表现很好,称自己没有父母,跟爷爷奶奶在一起,眼下治病要紧,双方先凑一下交点,自己钱不够,可以回去找同学借点。王家人便先交了随身携带的2000元钱,随后医院便开始了一系列检查。在医院,王秀莉还一度安慰许云鹤别害怕,老太太没事,什么毛病都没有,咱不是讹人的家属。由于交警队要求回执,大夫在写了初步诊断后,许云鹤便拿去反馈了,由于Z终结果还没出来,医生并未在其他一些单子上签字。
就医之后,双方再无联系
王家人:车主自从走了之后,一直就没有露头,联系不上,打电话他也不接,始终不理我们家属,交警也多次给他打电话,但都没联系上,后来终于打通了,电话中,许云鹤对交警说,“我听法院判,法院判我多少钱是多少钱。”直到一审第二次开庭,王家人才在法庭上见到许云鹤。
许云鹤:在医院与王秀芝家人见面后,就没有私下联系过,由于许云鹤认为自己是助人却反被冤屈,同时也听说了王家人曾到交通局去闹。因而尽量避免与王秀芝老人的家属接触,所有的协商都是通过交警部门去沟通。而其表示,自己也从未接到王家人的电话。为了尽快把车拿出来,许云鹤花了3000元做了痕迹鉴定,结果是“未找到接触痕迹”,原本以为这样的鉴定是给了自己一份清白,但交警告诉其依然不能做责任认定,要想拿车,需要交纳2万元的押金,如果一年内没有什么疑义,就可以把押金领回去了。但当一年后许云鹤再次来到交警队取押金时,对方告诉他不行,因为王家起诉了。
争议无解,上诉法院
王家人:在医院见面后,许云鹤就消失了,之后多次联系未果,这让王家人既着急又没有办法,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王秀芝老人在住院五天后出院,转到一所不对医院保守治疗。两年后,当王老太出现在法庭时,人们发现老人已经坐上轮椅(对于王老太住院五天并出院,随后又造成如今的残疾,王老太的女儿在接受凤凰网的访谈“为什么老太太第五天就出来了?”时回答“咱不能随便出院,得经过交警队允许”,暗示交警队不让其早出院,在该案二审中,许云鹤的律师在陈述上书请求时又称“王秀芝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系其拒绝治疗导致,应该自己承担责任。”)
由于老人还在治疗期间,后续治疗的花费无法估算。根据规定,法律的追诉时效为自老人治疗日起一年之内。眼见得一年时限已经到来,老人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恶化,于是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次开庭,许云鹤并未到场,二次开庭时,许云鹤和其父亲一起到场,这一次见面更让他们惊讶和生气。在庭上,许云鹤称称他和他父亲都没有职业。这与之前其在医院的说法截然不同。
在庭上,王家人出示了上述交警勘察的照片,以及老人的八级伤残鉴定,提出老太太跨护栏应该是胳膊、膝盖先着地,但是膝盖却没有伤,胳膊也没有划伤,而是迎面骨粉碎性骨折,前后韧带撕裂,这样的伤不可能是由绊倒所致,并就次推断许云鹤撞人。
许云鹤:2010年,原本以为事情已经结束的许云鹤到交警队取2万元押金时被告知对方已经将其起诉。这让许云鹤赶到既惊讶又好奇。自己没有收到传票,对于被诉毫不知情 ,到法院打听,亦没有人能够说清是否有对自己的诉讼。但几个月后,传票却寄到了家里,自己真的被人告了。
第一次开庭许云鹤没有去,而是委托了自己的一位朋友去听听对方说什么,朋友反馈回来的信息说情况不太好,许云鹤觉得自己做好事不该心虚,就和父亲一起参加了庭审。许云鹤提交了做的痕迹鉴定,并就事件真相与原告展开质询。(对于自己的职业,许云鹤称,自己在2009年事发时是天津电视台的工作人员,2010年后换了工作。)
双方在一审时都没有请专业的律师。
一审无法认定事实,判决车主赔偿引质疑
事情经过到底怎样,虽然双方都承认当时现场有好多人围观,但是由于当时的疏忽,时隔两年之后,谁也无法提供目击证人,而事故路段也无监控录像。而当事双方在法庭上又未提出有力的证据。使得这起事件的“真相”仅仅是各自独立的说辞,也Z终造成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时既不能确认许云鹤撞了老人,也不能说明其未撞老人。
对于汽车痕迹的司法鉴定,得出的结论为,“根据该车检验情况,津HAK206号小客车未发现接触痕迹,因此不具备比对检验条件,不能确定该车与人体接触部位”对于这样的鉴定结果,鉴定中心随后给出的解释说明为其含义为:不能确定HAK206号小客车与行人王秀芝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津HAK206号小客车与行人没有接触。这样的鉴定让许云鹤之前一直认为的鉴定可以证明其清白的信心被打破,所谓的鉴定成为一张废纸。
同样,法院对于王秀芝老人八级伤残的鉴定结果表示承认,但是参与为原告治疗的医生给出的证明却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商所致,根据原告的年龄及具体伤情,原告自己摔伤的可能性较小。”这样的证明既不能说明老人的受伤是由汽车撞击造成的,又包含了受伤是由汽车造成的极大可能,显得有些悖论,却又成为Z后判决的一条理由。而对于原告提出的车上掉漆证明汽车与老人有接触的证据,法院并未采信。
在Z终的判决中,法院对于事故的原因表示“无法确认被告车辆与原告发生接触,也无法排除被告车辆与原告发生接触”,即为搞不清事件原因,但是同时法院又大胆假设:“假设被告在交通队的自述及法庭的陈述成立,即双方并未发生碰撞,原告系自己摔倒受伤,但被告在并道后发现原告时距离原告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被告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Z终认定案件为交通事故争议。
既然事情闹到法院,不管事实是否明晰,法院总该给个判决。民事案件,除了认定责任外,就是赔偿。
对于责任,法院认定王秀芝违法跨越护栏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而痕迹鉴定不能证明许云鹤在事故中无过错,其减责是由是行人之过,因而其过错是由被适当减轻,判定其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幸的是,由于事发时,许云鹤的标致车的交强险刚过期,因而角强险限额内的无过错责任也由其本人承担。
对于赔偿,法院经过对各项费用的合计累加,得出原告的损失为110840.12元,Z终判定许云鹤赔偿交强险限额内的医疗、交通、护理、残疾赔偿以及其他损失的40%责任比例赔偿,Z终的合计赔偿损失共108606.34元。
这样的判决一出炉,自然引起许云鹤的不满,“自己原本助人为乐却被判有责,还要支付11万多元的赔偿。”于是在8月16日发出网帖,一方面为自己的“善行”遭污蔑而叫屈,也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了质疑,包括法院的假设推定,以及百分之40的赔偿竟然11万多,占到了法院认定的95%还多。
许云鹤的遭遇立即引起舆论的关注,人们由之自然联想到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将案件冠上了天津“彭宇”案的标贴,许云鹤也因之博得了不少人的同情,人们纷纷谴责王家人的不道德,而更多的社会评论有进一步上升到了该不该助人为乐的价值讨论上,掀起一场道德风波。
由于对判决不服,许云鹤提起上诉。8月22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