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情节往往都是来源于生活的。
小说的情节往往都是来源于生活的。
犀利的剧情。
这个事0。0确实很狗血啊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善哉善哉
唉 幸好是结婚前发现的 楼主早断早好吧 这样的男人要不得呀
看来楼主跟那男的不是同类人,赶快闪开的好。别耽误了自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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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顧貝貝 于 2011-12-11 13:23 编辑
部队都是饿狼?。。。。额滴个神
这种稀烂还要到打鬼,直接换~
LZ是好女人~以后肯定会幸福的!~~那男的贱!我也遇到过类似的,当时不愿意放,现在脱身了再回想,当时真是不晓得怎么过过来的!佩服你的理智!
赶紧甩掉,这种男人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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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的兔子发表于 2011-12-10 22:33 老子额,这稀烂滴事情被楼主摊上了,好电视剧啊。这样滴男滴要不得,你值得更好滴,果断甩
这种事情好象在看电视剧哦,楼主考虑清楚撒。。。
这真的是要不得~
稀烂的男将~~
恭喜你结婚前看清了一个男人。
这年代真是什么故事都有啊!
ed是什么?
很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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