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要认
挨打要站稳
本帖Z后由 和风细雨 于 2011-12-30 12:18 编辑
强烈不同意LZ的观点!文章前几个自然段还是有道理 的,可后面就是胡扯了。
为什么我们可以强烈的同情影视剧作品中充斥的大量的婚外恋情,却对现实中的小三,进行了近乎歇斯底里的谩骂和攻击?-------------现实中有多少人会同情电视剧里的小三?
从古自今,小三都有,只是叫法不同。做小三的,破坏了他人完整的家,被唾弃是正常的,当然,出婚姻里出轨的那个人也有责任,也是同样应当被唾弃的。
讨厌小三,批评小三,甚至诅咒小三,都是正常人性的表达。你可以说讨厌小三的人无聊,关注别人的生活,但是,这讨厌小三,批评小三的人,至少是有婚姻责任心,有基本道德观念的。和做小三的人相比,讨厌小三的人更值得批评?通观全文,就是给我的这种感觉。
建议版主删掉此贴,否则我会悲哀,得意的言论也太自由了。
本帖Z后由 古德白 于 2011-12-30 12:34 编辑
我觉得楼主说得挺有道理的,而且也没有什么不当和过激,我觉得应该尊重这种言论自由,这并不伤害任何人。
肖女士的死,不能把全部责任推到前夫和其情人头上,其自身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家人亲属也有相当责任。
出轨,大不了离婚,没人逼她去死,离婚了,就是了断了,离婚时,就会摆清楚一切的是是非非。何况婚姻里,如果不幸,外人又如何知道?婚姻如果不美满了,难道不允许离婚?
特别是在离婚1年半后,再自杀,我觉得,其自身的心理因素还有家人没有及时发现和干预,比前夫责任更大。
如果一定要把责任推给前夫和情人,无异于,别人打了你一巴掌,你就去自杀,然后说是他杀。。。。。。。。
死者自然是要同情的,但不能认同把一切责任算到前夫头上。我们只能扼腕叹息。但有人想要把火引去烧别人,诱发社会的仇视,借此报复伤害别人,我是鄙视的。
貌似是 去年领的证 今年五一 办的婚礼 今年十一月才办的离婚吧
小三 前夫应该受到谴责,但是也不至于要逼死他们
斯人已逝, 她的家人就不要打搅了 还忍心去指责他们没安抚好她吗?
本帖Z后由 那一剑的风情 于 2011-12-30 13:02 编辑
肖艳琴的死确实让人惋惜,多种因素的交集造成了悲剧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ZZ重要的因素是那两个贱男女造成的
中国几千年的文化是人死为大
即便到了现今物质的社会也不能避开这一点
肖艳琴家人和网友过激的表现正是对当今混乱的道德伦理的一种声讨
法律没办法对这种人进行惩罚,但可幸的是还有舆论
人间还有正义的唾沫可以淹死他们
如果对此还是漠然,那不仅仅是整个社会信仰缺失的问题
而是整个社会的道德观都会颠覆,这才是Z可怕的!
是2009年12月25号领的证,今年办的婚礼
是今年12月25号自杀的,LZ没看清楚吧
小三 跟 前夫 死 100次 都不足为惜
反正看完之后只觉得 造业的女人。。。
就凭她的遗书并不足以让我们这个旁观的人了解到整件事情的事实以及全部的真相,在法官判人死刑之前也会给嫌疑犯机会自辩呢。立马就谩骂诅咒也实在不是文明人的做法
如今社会女人一定要坚强,要坚强的活下去,而且不能钻牛角尖呀
不对小三加以打击 !!!以后的小三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肆无忌惮了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道德丧失 没有信仰 这种事让人心寒 为还活着的人敲个警钟
时间都冇搞对 全文不成立
什么都不说,顶你
小三破坏别人的婚姻应该判刑!!!
很难得的认同一次你的观点~
内容被自动屏蔽
baalwu发表于 2011-12-30 12:42 貌似是 去年领的证 今年五一 办的婚礼 今年十一月才办的离婚吧 小三 前夫应该受到谴责,但是也不至于要 ...
我觉得,谴责的只能是出轨,谴责逼死,那是牵强的。
家属就节哀吧,但如果家属非要把自杀的责任推给前夫,我是不会赞同的。一码是一码,死了人,应该予以同情哀悼,但一切也还是要讲道理,不能感情用事,我可以理解死者家属对于死者前夫的恨,但却不能加入伤害别人的队伍。
内容被自动屏蔽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