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都写上去。
第十四条都写上去。
第14项亮了。。。。。。。。。。。。。。
我也觉得
内容被自动屏蔽
cindyiasui发表于 2012-2-25 09:45 也还好啦。该请保姆的请了保姆,个人需求也解决了,房贷也在还,就是人情炸弹和交通费用多了些~Z怕的就是 ...
就是呀,日子过的也还不错了
10万还造业,我5万活不下去了,不抽烟不嫖不打牌
靠一个人高收入是远远不行的,要综合考虑家庭收入。如果一个人收入10w,老婆不工作,平均下来和月收入都是5000的夫妻家庭收入是一样滴
我也感觉一点都不造业 ~~~~~~~~~~~~~~
居然还剩个零头,这哥们太不会花钱了,来个梅开二度,一个套套钱不就把这五块钱花出去了么
甯甯宝宝发表于 2012-2-26 10:58 原来男的真的去色情场所啊,我一直以为,。。。。
以为男人是太监?
14项亮了
不造孽啊!养了家,买了房,自己的生活也能满足!还找XJ,好恶心
谁能真记这么详细?
浅微蓝发表于 2012-2-26 19:13 真的是贱男,找小姐,恶心。
姐姐,又看到了你的倩影。。。
本帖Z后由 淡品香茗 于 2012-2-26 23:21 编辑
今天看那个热线2,里面有个嘉宾说房车俱乐部做长期住房毕竟不是什么稳妥的事情,呼吁那些在北京买不起房而选择拿房车俱乐部做家的人,还是要努力工作买房才对!
我真想铲他,这个是人家努力工作就能做到的吗?
年入十万都不见得买得起房子,何况那些去北京务工的外地人!哎!
悲剧了
我一年收入只有他几分之一
我一双ECCO都超过他全年购服装鞋帽收入了
哎。。只能说消费观念不同吧。
房奴就是这样滴,你想想你房子住上了,风光了。别的肯定就寒酸了。有得有失。
老底揭的够详细的,剁饼子的钱也被你算进去了
第十四条也记着啊,现在的人啊,生活过成这样还依然不忘那样
为什么 老婆不合他一起住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