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该怎么就怎么 明显是那个人的责任,干嘛要自己认权责啊。
楼主 该怎么就怎么 明显是那个人的责任,干嘛要自己认权责啊。
我还,这不成了敲诈勒索。
lz 千万不能盲目听信jc的话,千万不能认自己全责!! 你怎么知道jc是为你好,怎么不是对方的熟人什么的,是挖个坑让你跳?怎么不是图自己工作简便? 你认了全责,对方无休止地找你要医药费--人家正当要求,有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为证--你怎么办?
恩 该是怎样就怎样定 至于对方能赔几多钱在私下谈
看的我都不敢买车了,有理都变成没理的了
楼主千万不能认,就当自己花点钱修车算了,认了后患无穷啊
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 无牌照 摩托车本来就不能上路
撞了汽车 活该他倒霉 本来就是他的责任
保险公司赔你汽车受到的损失就行了
为什么现在法律变成这样了 中国的法律本来就不健全
到处 摩托车 电动车 既然没保险 何必要这些车上路
到处害人。
还是移民好,准备移民了。
不是自己的责任就千万不要认,钱可以出,责不能认,认了后患无穷啊。
车越开越怕。建议楼主打电话问问927这种情况怎么办。我估计他会说,交警怎么定就怎么定。
开车就怕出这种事。
哈哈,真险。
难道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啊,驾车人的权益一点保障都没有
本帖Z后由 春天花不开 于 2012-3-21 19:42 编辑
是的,不管谁的责任 ,你的保险公司先要负责修车 ,保险公司突然再找对方,这条保险以前没有强制,但是现在强制了,就这几天的事。新闻电视上都报道了。现在的傻逼JC,不管遇到什么事就知道让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狗比就是为了自己图省事,你一认,这个案子接了,至于以后有什么纠纷,和他没毛关系。楼主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大家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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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示范条款正式发文废除无责不赔
2012年03月15日 14:02 来源: 成都晚报 【字体:大 中 小】 网友评论
昨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示范条款明确规定,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无责不赔”也成为了过去。示范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然后代位求偿。
交强险就是这样坑爹,哪怕你停着不动也是你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你是开4个轮子的,别个是弱者。。尼玛,我爹就是这样被坑的
我觉得你还是找个律师询问下好些吧。。。毕竟都不是专业的只有律师才是···
在有律师的情况下签个协议吧,不过如果这样,就有骗保的嫌疑,慎重....
我爱荷兰发表于 2012-3-21 09:13 不认,跟保险公司的人商量,自己再找棵树雷一下,做个现场,或者找个朋友的破车一起做个现场
好办法,意粉真强大
你真够倒霉的,这个不能认全责。
好险恶啊~
我是觉得千万不能认啊~
记得得意里有过一次类似的事情,后患无穷啊
修车子的钱虽然也多,但是这尼玛认了全责你就完蛋了~
这位同志说的是对的,我问了个处理事故的专业人士。对方的建议是,如果只是财产损失,可以考虑背个责任,就当是用次年报险费用上涨的代价给对方捐点款算鸟。
但是~~~~一旦有人身损害在里面,千万不能背责任,一定要按客观事实来定责,不然保险公司的额度都不够你以后赔钱的,再说了楼主也知道对方穷的要死,你要是担了责,以后他全家都靠你来养,法院会逼着你调解,谁要你自已认的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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