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这样开口
还能这样开口
又不是没有房住,为什么还要买呢?写她的名字,到那种地步了吗?我自己是女人都觉得这个要求有点过了
不用纠结了,除非你不在乎买房那点钱。
目测神女子一枚,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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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结婚时再买吧 话说同安家园还可以啊 买房背贷伤不起啊
分手吧,快点分手吧,这种女人不要也罢。。。
如果双方有结婚的打算,可以买
本帖Z后由 Past.Symbol 于 2012-6-26 15:24 编辑
我是女的我都觉得你女朋友可耻!
只是谈了一年又不是准备结婚,好意思开口么??
你信不信一写她的名字你俩就拜了,你在白赠她一套房!
坚决不要买。
好势利的女人阿。
建议LZ千万不要这样,我有个男同事婚前家人全款给买的房子写了双方的名字,后来和女方分手了
结果女方要求给5万才配合把名字全部过户给男的,反正就是头疼
我是女的,个人认为是如果是老公出钱买的房子就应该写老公的名字,当然共同出钱并且一起还贷款除外
没有结婚还是在经济上面分清比较好
建议写两个人名字 免得以后纠纷
有房子还买什么哦
准备结婚吗?还是确定会结婚!我还是赞成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是夫妻婚后再买,属于共同财产。
个人觉得没必要,有房子住还没贷款,何必让自己背那么大的压力,还去呼哧呼哧的还贷款阿,要是我就不买
稀烂的女的··早有预谋 要是真爱你为你好 不会让你们这么大负担 结婚了 你们生活质量也下降 难道她不知道吗?除非她根本是为自己找退路
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觉得你女友套路蛮深
晓得你名下两套房子 由于限购再买也不能是你得名字 在这个时候提出买房 感觉相当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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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谈一年,好意思开口?
本身又不是利马大富大贵的人,她才是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好咧,
万一分手了列,你不是吃鸟大亏。
要那么多房子做什么?你问过她为什么要买没有?其中的利害关系这么明显,还需要纠结么?显然是不买阿。。。如果她跟你闹,那这样的不要也罢,如果lz觉得不好拒绝,就干脆把钱放爸妈那里,说爸妈不同意就Ok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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