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刚看到的大武汉滴报道。
反正哥是没收到啥补贴,你们收到了吗?
武汉高温津贴每人8元/天 不发可向劳保部门举报2012年07月06日07:57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导读]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武汉市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不发可向劳保部门举报。
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高温津贴发放作出具体要求,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昨下发通知,将检查相关单位和部门新规落实情况。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并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据悉,高温津贴标准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去年武汉市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资料数据显示,武汉平均每年超过高温日(35℃以上)有20.8天。这意味着,武汉劳动者今夏可拿到166.4元左右的高温费。建筑工和环卫工两大群体是武汉户外作业的主要人群,数量超过40万人。针对这两大群体,武汉市安委会提醒,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另据《武汉晨报》武汉高温补贴仍暂按原标准 每年7、8、9月,每人每天8元昨天,《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通知》公布以后,引起市民关注。市人社局相关人士称,新规政策更为细致,有利于劳动者维权。不过在未出台的高温津贴标准前,我市仍将执行去年标准。按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Z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记者 胡继权)武汉高温津贴每人每天8元 不得以降温饮料充抵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针对原来出现过的克扣或变相减少劳动者高温保护和津贴的现象,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新办法还特别指出,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新办法对于高温天气下作业的温度界限划定更加明晰:规定日Z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Z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一天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Z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Z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此外,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时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记者 朱凯)武汉双休Z高温预计36℃ 小暑要到了热得无处躲昨天下午,太阳收敛了不少,可惜,少了阳光,气温却没有明显下降。所以说,夏天的热,是没有那么容易逃避的。未来三天副高外围气流基本控制住了武汉,晴好天气继续,Z高气温将升至36℃左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