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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下岗工人廖某的妻子患上尿毒症,透析仅半年后,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为让妻子活下去,廖某找人刻了医院公章,并用假公章到医院给妻子做了近4年的“免费”透析治疗。7月11日,他因诈骗罪受审,检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3到10年。
5年前,下岗工人廖某的妻子患上尿毒症,透析仅半年后,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为让妻子活下去,廖某找人刻了医院公章,并用假公章到医院给妻子做了近4年的“免费”透析治疗。7月11日,他因诈骗罪受审,检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3到10年。
请改判缓刑,请法溶于情,你们没有尝试过如果没有经济,无法治疗重症的经历,你们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妻子重症,无钱,你们会怎么做呢?请你们告诉我
好像老人院有做透析,看《桃姐》后知道的,在那里面做会便宜一些。。。
法律之外還有人情啊...
希望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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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的说的很在理,我表示赞同!
希望能宽容一些!
情有可原 只是法律…… 唉 桑心
这个男人有情有谋有胆量,,,
这是条真汉子! 哎
可惜了,涉及到金钱
除非还钱,不然不会缓刑滴,不然助长这种风气,法不容情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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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透析能搞医院几个钱?非刑事案件吧,民不举官不究的,可以考虑人肉那个院长。另外这男人悲催,伟大。
哎
花了钱 就不活人的统统去屎
都是无奈之举阿
医院也有监管不利 再说用获刑换妻子4年的命 甚至更长的命 值得
tvb02发表于 2012-7-13 00:12 稀烂的法律,,,,医院 坑人 时 怎么 没看 医院的人 被公审过 ?????????? 医院 坑了 我们这 ...
就是就是。。。
别个也是冒得办法造业,这点钱对医院来说算得了个么事列,明明就是医院自己的制度不完善才诱使别人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钻了空子咩,医院怎么不检讨哈子自己咧,非要搞得别个坐牢
赞同啊,都是冒得法~~~~~~~~~
希望法律能够酌情考虑 这是个真正的男人 为了自己的妻子不惜犯罪 我相信如果不是经济条件不允许他是不会去触犯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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