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70%.....
如果他赚一万 给你7千 现实么= =
我觉得人一生当中总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插曲发生
能抓住对方的不是金钱方面的惩罚 而是有能力让他离不开你
收入的70%.....
如果他赚一万 给你7千 现实么= =
我觉得人一生当中总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插曲发生
能抓住对方的不是金钱方面的惩罚 而是有能力让他离不开你
我觉得只要不管是婚前协议还是公证,只要是保证双方而不是偏颇一方
就是挺公平的,并且俩人都觉得有必要也觉得为自己以后的一个保障,没什么不好的。
我个人觉得这个不会影响到我和对方的感情。
么么的馍馍发表于 2012-9-11 13:11 都尼玛算的精,冒得那个是苕。都会算,算到Z后家破人亡。
非常同意。
现在是同意签了,以后吵架这个事就是一个话题,一个导火线了。
好奇怪的协议啊,背叛了净身出户还OK,
如果说,离婚后70%还要给女方,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那女方万一再婚了呢?男人还要给?
男人再婚了呢?还要给女方继续付钱?
再者。。。女方难道不应该有一定的自立能力么?即便为了结婚辞职了,可在没孩子的情况下,难道还要男方一辈子赡养?~~~你说赡养个2年,给女方找工作的缓冲期,我觉得倒是可以考虑的、
强烈建议签 男人真的不可靠 至少比女人不可靠 相恋很多年刚订婚就出轨的事情就发生在我身边 一直觉得感情很好 男的也很宠女的 可是还是出事了 没有什么可信的 女人们别太天真
所谓协议 不过就是一张纸 能证明什么呢 而且这样的协议是不是具体法律效应呢?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如果还没结婚就签了所谓的协议,就想到不美好的事情,那干嘛要结婚,何苦累死累活。
两个人都能接受就签
he he ...
恩,不算计太多,才能得到更多
我发现都说婚姻法偏向男的。要是一个女的有房有车。男朋友普通环境,那不是婚姻法就保护了女性吗?
只能说现在女的都有依靠男的的想法才会这样说。。你不依靠男的,你有钱你自己买个房子。男的一套女的一套。有冲突吗?
只能说现在婚姻法是,不会让人因婚姻致富,也不会让人因婚姻致贫。
其实觉得有必要
你这男朋友真不错,想当初,我可是什么都不懂,对方极力在婚前买了房子,婚后也不加我名字,挨到了新婚姻法出台,他心里顿时一片阳光,不好死我,他也放心的还房贷。你说,我这样是不是很悲哀?
一定要睁大眼睛。
没必要~~你自己赚钱买一个不就行了~~分那么清楚 不像打算过一辈子一样
非常有必要,这种方式也可以让双方明白,婚姻不是儿戏,不是不合则分那么简单的事情。Z好先了解清楚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不行的话买房直接用你的名字。
我一直和BF的观点就是,签字,婚前协议,谁出轨谁净身出户。。这很难接受吗?我觉得绝对的正常。
我觉得如果两个人都同意,就签个吧~虽然我觉得有点伤感情..
我觉得是个大趋势,但就我了解的一点皮毛来说,这种协议肯定是无效的:
1、有维公正原则,就是说离婚时婚内财产全归某一方,不管什么原因,法官都是不会支持的;
2、任何夫妻协议,都不能以离婚为前提,例如条款是:如果谁出轨要离婚……那么到时候法院肯定判定为无效合同。
真得要签婚前协议,就请律师草拟,新婚姻法不保护女性,那么自己就学聪明点,保护好自己。
现在的婚姻法不是说,婚前的财产,离婚后还是属于个人的,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剑侠客发表于 2012-9-11 16:39 我发现都说婚姻法偏向男的。要是一个女的有房有车。男朋友普通环境,那不是婚姻法就保护了女性吗?只能说 ...
你错了,表面上是公正的,实际不是这样。
举个例说:
男人离婚,不管三十、四十、五十,只要有钱,都可以找到二十多的
可是女人离婚,三十只能找四十的,四十只能找五十的,五十就只好给别人养老送终了
说句难听的,未婚女人超过三十婚姻都成问题,何况是二婚的?
这难道就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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