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起 无良KFS
顶起 无良KFS
还我健康!还我绿地!
强烈要求拆除违建配电房!!!
小日本说钓鱼岛我要买,中国政府强烈谴责,小日本说我已经买了。开发商说配电房我要盖楼下非安全距离内,业主说我们强烈反对,开发商说我已经审批通过了了,我施工了。尼玛。。。,国耻难忍,开发商更他妈让人气愤
顶起
顶起
顶的效果不怎么的啊,继续顶起
晕死啊。。。怎么搞成这样?
绿地有了,电————没了。
顶啊,强烈要求地下!
本帖Z后由 不知道人 于 2012-9-18 19:37 编辑
帮顶了
坚决维权,我们不是软柿子
这是国家刚出滴规定要建在地上...
配电房是开发商说了算的,设计单位在做设计的时候设计的位置,开发商得同意的,还有得提醒下LZ,配电房得看它的幅度大小,根据大小它对人体的辐射范围有一定的距离比例,一般放在小区里面的都是小型的配电房,有一定的具体的危害不大,但是它这3M实在太近了,就算没危害看着也恐怖...
顶起~~
配电房可以有,也可以建在地上,但是为什么要建那么多,特别是为什么要离房子那么近,开发商有没有一点良心啊,不是自己住的房子就完全一点都不考虑别人的死活,简直无耻。
配电房可以有,也可以建在地上,但是为什么就10栋房子要建那么多个,而且还要离房子那么近,开发商有没有一点良心,不是自己住的房子就完全不管别人死活,简直无耻。。。
没人气啊,就这点人气怎么顶啊。我继续支持啊
欺诈谈不上 沙盘上的东西再美 都不作为合同构成要件
更改配电房的规划 规划局肯定有公示 开发商也许还在周末某个报纸的小角落有一个豆腐块的公示 从法律上说 这都算已经告知
还我健康!还我绿地!
强烈要求拆除违建配电房!!!
无良奸商,虽然我是1.1期的业主,但是擅自更改规划未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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