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把你们吃了就不错了!
没把你们吃了就不错了!
楼主是女的,那个男的是男的啊?
搞人 这是新兴职业吧
horatioliu发表于 2012-10-7 16:23 既然你问到了,那就说下我觉得的:1.你已经跟当事人双方都聊了2个小时(这个是你前面回帖提到的),那 ...
我赞成这个观点和建议!如果确认“背包为在路上”确实是存在以上大家说的这样一些行为和缺点。那么他发的召集帖子应该立即删除,关于封不封ID,可以视情形严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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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现在还在发帖咧
之前我还比较向往得意的结伴出游的 现在·····
。。。。
没想到这个事情Z后发展成这样子哦。。。
我还是一个人出门吧 。。。
同行还是找兴趣相同、消费观念相同的熟人吧,这样旅途才会添色不少
静观事态发展。
自由行的同志们,要一起搭伙的,一条基本原则:帐一定要明。
楼主真是胆子大啊。还好只是被哄财!要是过克了后他们多找几个人把你们卖到山里克。。。更悲剧啊。
他说自己只有50元、20元的时候,你还跟他搞一起干嘛?哪个男的出去玩这样说的——
没失身就好。。。
这年头啊,小女孩子,不要轻易相信他人。
特别是自己不了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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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一堑,长一智。
还冇把钱啊,真是个冒得胃口的男人,
看了下。估计回帖的都比lz年纪大
哎,看来我用钱大手大脚惯了,不熟的人都是我买单,不然我觉得叫姑娘呀买单是一种耻辱啊!
只可惜我现在分不开身,我也好想重走青春啊,来纪念我即将到来的30岁
sylmhyf发表于 2012-10-10 17:31 没把你们吃了就不错了!
说的好···
出门在外 还找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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