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婚前的千万么卖!你现在不办证以后办只要资料提供齐全也是你婚前财产!如果你不相信你公婆 就你们出钱买新房然后去公证!
楼主你婚前的房子不要卖阿,,,尤其的是不要把你父母牵扯进来。。。我就表态两点。。。。其余的不想那多
由此可见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还有有好处的
其实,楼主冷静的想下,两个房子都是老人的,和子女是没有关系的,他们想给谁就给谁。就算全部都给女儿,你们也没有办法。
由于新房是福利房,在过户方面会存在很多的麻烦,就算过到你们名下,如果老人不在了,女儿一样可以要求分这套房子的产权,即使写了遗嘱,万一老人给女儿再写份新的呢?
所以比较靠谱的做法就是买断老房子产权,做个公证,这才是实实在在到手的
老人的钱买的,姐姐应该有份吧。。我看楼主是想全部独吞啊。。自己的女儿连房子都木有住的,爹妈肯定会把后路铺好咧,亲姑娘啊
还是亲情比较重要,房子是身外之物。
这个方法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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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自己的房子就好 有钱怎么不办房产证呢 现在结婚了再办是属于你还是属于你和你老公的哦
目前的状况很乱啊 好多房子
现在是我 我就把自己买的那个房子办房产证 写我自己的名字,房租给自己爸妈
你们夫妻两名下都有房子了 这个新房你们就不要参与了 以后裹不清白 婆婆想的再美好,这个房子是你老公的名字,他姐姐也没份 当然你也可能没有份 就看你老公的想法了,他想给谁就给谁 公婆说了没用
看出来了,为财产争来争去的都是有钱的人,没钱的人想争也没得争的。结论是财富都是这样到手的
苦闷的人发表于 2012-10-9 10:04 回复 ylfwho 的帖子错,我们没有贪念老人的钱财!(参看第二楼)
你自己婚前的房子是你的私人财产,肯定不能卖掉,这个太不合理了。
你老公名下现有的3室2厅的房,虽说是你公公出钱买的,可是写的是你老公的名字,可能你公公无权再分配了吧。但你婆婆单位的这个房写的既是你婆婆的名字,她就有权给姐姐!其实也蛮正常,儿子姑娘手心手背都是肉,给了儿子三室二厅的房子(你自己都说100万啊),再要求你们再出点钱给姐姐买个房(姐姐一个人带个伢也得要个窝啊)也是应该的。法律面前儿女是一样的继承权的。楼主要是觉得亏的话,那换一换如何:你老公现名下那三室二厅过户给姐姐,由你姐姐出部分钱把你婆婆单位这个房买下来写你老公的名字?这样,你满意了吗?!!楼主既然希望独占家产,当初为什么不找个独生子呢?
不是你家的事,让你老公决定
楼主没错,保护自己的权益。她公婆不也算计着怎么贴补女儿。
02年房价多便宜啊,你老公名下的那套房子当时购买价不会超过20万吧?
你老公那套房子是给你们结婚的房子吗?你小姑子结婚时,你婆家给她嫁妆了吗?这二者的意义是等同的。
如果是婆家给你们的婚房,产权证也是你老公的名字,婆家从道义上也是没权利分的,法律上更是不支持。
苦闷的人发表于 2012-10-8 15:35 前提介绍:现老公名下有一套住房(3室2厅,在内环,购于2002年,无贷款,现市值100万左右),是婚前用公公祖 ...
楼主~~~不要太过贪婪~~那房子本来就有他姐姐的一份~~2个孩子~~不能什么都给你老公了~~对吧??你自己换位思考一下~~
简单而言~~如果全写你老公名字~~那你老公理所当然的要适度补偿一下他姐姐~~~
再有~~这个是男方自己的家务事~~做为媳妇~~劝你不要参合~~~
湖北还是有些地方很疼闺女么。你姑姐日子过的真舒服。
什么叫独霸家产呀。我才不稀罕他家的那点破家产咧。。我只是有点疑问,问一下不可以吗?
再说了,我有说老公的姐姐没有房子住吗?
套用我老公对我婆婆说的一句话“我是穷人,你们不能为了你们的女儿这样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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