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其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规定和124号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23号令中的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新规解读
1 取消“过井盖”单边桥项目
【新规】
新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取消了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解读】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此前规定,小型汽车科目二训练项目共10项,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考试其中的4项,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3项,其他项目中随机选考1项。
通过调研发现,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存在部分考试项目针对性不强,如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已不常用,学员大多靠背口诀应试。为提高考试的实用性,123号令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一是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移库要求。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调整至实际路考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
此外,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
【新规】
新规定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另外收费。
【解读】
北京东方时尚驾校负责人介绍,目前,科目一的考试依然是考核学员的基本驾驶常识、法律法规、简单机械原理等。其中也包括安全文明驾驶的内容。这些东西通过死记硬背,学员一般都能通过科目一考试,有的甚至还能拿到满分。但安全文明驾驶内容在学员没开过车、没有驾驶体验前就考试,实际效果不好。
此次修订后,科目一中那些需要死记硬背的法条、理论依然不变,在第一次考试时考察。安全文明驾驶的内容则放置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这样可以结合实际道路驾驶情况加深印象。
3 新司机致人死亡倒查发证民警
【新规】
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解读】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近年来,驾驶人考试仍然存在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些地方考试项目不落实,考试员执法随意性大;一些地方异地申请人数量不符合当地暂住人口实际情况,考试比例明显偏高;个别民警收受贿赂、违规发证等时有发生。
为加强对车管所考试发证的监管,123号令明确了考试纪律规定。一是建立驾驶人考试业务数据分析核查机制,完善考试能力、考试质量公告制度等监督机制。二是明确考试员工作纪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实行考试责任倒查。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开展车管所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对车管所存在严重违规办理驾驶证业务的,上级部门可以暂停其业务或者指派人员接管业务。
4 大中型客车增雨雾天模拟考试
【新规】
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调整后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解读】
目前,公安部已选取东方时尚驾校开始试点该规定。学习考取大型客车、货车等重点车型的驾驶证,难度有所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新增模拟连续急弯路、隧道、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6项必考项目。北京首先试点的考试场将必考项目增至10项,还包括模拟积水路段、窄路掉头、临崖临渊路段、铁道口4项。明年1月1日起,考生至少要驾驶车辆行驶20公里,并在模拟路段上练习和考试。目前,北京其他有资质培训重点车型驾驶员的驾校正在改造训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