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现在怕麻烦,以后更加麻烦。有问题早点解决,是分是合都要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现在怕麻烦,以后更加麻烦。有问题早点解决,是分是合都要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
无语了 第一次去他家就那样对你 换了我早摔碗走人了 你很好脾气哦~
原帖由 cecilia517 于 2010-5-28 16:11 发表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现在怕麻烦,以后更加麻烦。有问题早点解决,是分是合都要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 [/quote
当初想着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台麻烦,就舍弃了,找了个喜欢我的,原来这个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真的是郁闷啊···
谈都不谈撒,结了婚是冒得办法一起供了,没结婚供了是白供的,绝对没得人感谢你
还有 你直接说你每个月的工资要给你妈妈 毕竟你妈妈把你养这么大 你就说你妈妈说了 结婚前的工资都放她那里
他妈说我们是文化人,要心胸开阔,明事理的撒···他妈总是把话讲得满满的,也不好意思撕破脸···
1、 关于房产证名字的问题!
首先我想说的是房产证,顾名思义是产权的证明,很多姐妹觉得在房产证上写上名字很重要
其实这里有一点问题,一方面很多姐妹家买的都是期房在签订购房合同和房屋交付后办出产权证中间有很大一块真空时间,另一方面大部分人买房还是采取的银行贷款方式,那么房屋的产权实质上是抵押给银行的!所以严格来说论重要性房产证要低于购房合同和与银行的抵押合同!
其次,刚才还看到一个帖子,lz提到男方家付了首付并且由男方还贷,在房产证上没有lz名字的情况下,lz开始担心说以后每个月老公的钱用了还贷,而自己在生活费上必然要多出一些,万一遇上离婚官司会不会说不清楚等等!
而实际上这样的担心是不必要的,根据相关规定,两人在婚前由男方支付了首付的那部分款项是本来就是婚前财产,但是截止到婚前都没有还清的贷款部分则可以视作夫妻共同债务,并且这部分的贷款支出不论是丈夫名义还是妻子名义,都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这样的情况下,遭遇离婚,那么法院将依法判丈夫向妻子支付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包括每月的还贷和提前还贷)!当然因为房子的首付是男方支出合同上也是男方的名字,所以离婚后是不能主张要房子的,只能要钱!
同时如果房产在婚姻存续期内增值,那么按照Z新的判例来看,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可以主张认定是投资关系,所以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一方可以主张要所还部分份额的增值~
简单的说就是,一套房子如果本来100万,婚前男方付了30万,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了20万,离婚的时候还有50万没有还,而房子涨到了200万,那么作为没有名字的女方,可以按照自己支付的份额要求分到20万!
当然前提是一切证据都完备
所以实际效果和加名字是一样的~
========================引用==============================
内容被自动屏蔽
出资是可以的,不过你出资的证明是要有的。不然,出了钱,别人也会说你是赠与的。
他妈妈提这个要求就很不合理!一般的父母亲都比较注意不会这样的。
内容被自动屏蔽
长的丑,老实,不花心,只对我好···
内容被自动屏蔽
可能是好男人才能讨好拐亲家,让拐亲家无话可说吧···
内容被自动屏蔽
是啊,第一次测验结束以后,过了2年,她恁是把我朋友他爸爸也弄到我们一起住着,好好的考察我的品行啊 ···
但是我还是不做饭不洗碗···
看来真的是 每一个老实无能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彪悍的母亲
内容被自动屏蔽
要不就一家糯米圆子啊···任人搓捏啊···那也是蛮造业的···
嘿嘿,他爸爸跟他一个性格,老实的无话可说,一家子人就靠那个女人撑起来啊···也很不容易···想到这
里,我觉得她多大罪过我都能原谅啊···
你这话说的蛮对 你人蛮好 但你不能成为那个被牺牲掉的撒
要么你们携手强悍治家也好列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