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房子是公公买的,女方没有出钱,那合理;如果房子是男朋友买的,并且这里面没有你朋友的贡献,也合理;如果是男朋友“借钱”买的,那绝对不合理,因为结婚后你朋友也得帮忙还,那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不过LZ貌似说女方没给钱哈。2、过年的事情不合理,他家奶奶不差这一个孙子孙媳,但是你朋友家也有父母,人家父母也是一把屎一把尿养大了女儿,完了女儿毕业了,赚钱了,被一男人谈了谈恋爱就丢下自己父母增伺候完全陌生的另一家人,另一对父母甚至祖父母,还要为人家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一年一家轮着来,这样才公平,风俗要尊重,但不能盲从,毕竟现在女人不是以前的样子,别让在工作养家的时候让女人跟男人说平等,回到家就不说平等了。我就是一年一家。我结婚前一年在夫家过的春节和元宵,结婚当年,他家说风俗是这一年还必须在婆家过三十,我直接告诉他,我去年在你家,今年我必须在我家,你家有你家的风俗,但我也有我的情理,从一开始结婚就要确立一些东西,不然以后都照例,就很难再改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