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7日07:36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昨日,武昌徐家棚秦园路的杨女士反映,她原籍湖北十堰,大学毕业后将户口挂靠在湖北省人才市场。去年,她在徐东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新房,但听说外地人购房落户,房屋面积需达100平方米以上,不知道自己能否办理落户?该如何办理?
记者就此咨询了武汉市公安局。该局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相关法规,户籍在武汉市外的异地购房者,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及以上、且总价超过50万元,或在远城区购房面积在80平方米及以上、总价超过2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但是,购房人如果属武汉市集体户口,要申请常住户口,则没有购房面积或房款的限定,购房人可直接落户。因此,杨女士只需先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并迁出户口单页,到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开具实际入住证明,再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可直接到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记者揭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