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ran猪妈发表于 2013-3-3 14:42 你太天真了,把GCD想得是能听你讲道理的吧?说白了,就是你现在成交的评估价与上一次的成次价(或评估价) ...
没有明确这样说
现在也没有明确要求一刀切这样执行
很多地方还是按照1%的个税
法律上明确可以理解为当初买房的价格加上装修、利息以及各种税费的价格算成本,这个真不好界定
但是我还是要骂这个操蛋的无耻的特色gj
anran猪妈发表于 2013-3-3 14:42 你太天真了,把GCD想得是能听你讲道理的吧?说白了,就是你现在成交的评估价与上一次的成次价(或评估价) ...
没有明确这样说
现在也没有明确要求一刀切这样执行
很多地方还是按照1%的个税
法律上明确可以理解为当初买房的价格加上装修、利息以及各种税费的价格算成本,这个真不好界定
但是我还是要骂这个操蛋的无耻的特色gj
拿发票就认,没发票就不认。跟所得税前扣除一样,没发票就不能扣
二手房不卖就租,然后大家都去买新房,新房紧张,又涨价……。如此发展……。
想当然的垃圾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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