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得对,开车的就定义为强者,就该负全责,电动车违章了被撞了还要装可怜,索要赔偿,就应该像高速路撞死人不负责一样,以后对电动车也那样,就没人敢违章,乱窜了。
你说得对,开车的就定义为强者,就该负全责,电动车违章了被撞了还要装可怜,索要赔偿,就应该像高速路撞死人不负责一样,以后对电动车也那样,就没人敢违章,乱窜了。
cdma6166发表于 2013-3-18 12:11 回复 茹果爱 的帖子你说得对,开车的就定义为强者,就该负全责,电动车违章了被撞了还要装可怜,索要赔偿 ...
高速装死人不负责?你以为自己是火车?
本来就不负责啊!就给点丧葬费就行了啊!法律规定的。
强烈要求取缔电动车摩托车!
cdma6166发表于 2013-3-18 12:42 回复 kissly 的帖子本来就不负责啊!就给点丧葬费就行了啊!法律规定的。
10-30%的次责。需要赔钱,一般保险都帮你出了。
保险明年保险不折不说,你自己估计这一生都要有心理阴影的
本帖Z后由 rager416 于 2013-3-18 23:00 编辑
好吧,强烈支持你的提议!建议所有的电动车主都换汽车!!把武汉市变成一个巨型的停车场,所有的车都会开得很快的,估计那时候不是电动车超汽车了,步行也会超过汽车的速度!看谁还会去开汽车?RUOZHIER,你还坚持你的提议吗?
你个傻逼!高速是禁止行人跟电动车上的~~~撞死人当然不负责捏!
你爸要是李刚的话 马路上撞死人 也可以不负责
你才傻逼呢!不会说话就别别讲话,别一大早上找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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