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惯例,小号发帖!
本帖Z后由 飞信小咪叔 于 2016-4-3 10:39 编辑
国际惯例,小号发帖!
本帖Z后由 飞信小咪叔 于 2016-4-3 10:39 编辑
你爱她么?难道准备离婚?
呵呵
这加了列,你心里不踏实。不加,你女朋友心里不踏实····哎
加个P名字,她一分钱没出,就来要一般产权?
虽然不是诅咒你们离婚,但是这2年间的风险系数很大滴。这个女人心机重~
好好斟酌 , 搞不好要吹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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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很简单,你如果真要离婚她无法出具对该房有过经济支出的证明,房子还是你的,你何必纠结列,还不如来个痛快,她也高兴你也高兴,再说了,你就一定会离婚?
我是女的,说个公道话,拿了结婚证,再加,或者她家出装修,再加。
你也说了是女友,不是老婆,为什么加名字。
本帖Z后由 维多利亚小海 于 2013-3-21 19:39 编辑
这是个很麻烦的话题 要是我就不加 纯属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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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 我的女的 如果爱你会体谅你的
加了 如果为了房子是和你一起 以后离婚钱没了人没了才掉的大
房子是你们拆迁的钱买的 你朋友结婚后也不用共同还贷 也不需要出钱装修 婚后你们不存在共同还贷 他完全没资格要房子写他名字 不过作为一个女的 加了也就是图个安心 现在的婚姻法有点噶伤人 让人没结婚就想着离婚的财产分配了
你家全额付款,凭什么要加她的名字,你就说她的这种做法让你和你的家人也没有安全感撒!坚决不加,有房子给她住,又不要她分担贷款已经够可以了,她不知足你还怕找不到靠谱的人吗?!
月经贴啊。
就不发表意见了
加了就属于婚前共同财产了 就算以后离婚了 也得对半分 所以 LZ请想好
linqi414发表于 2013-3-21 19:35 回复 山塘小狸猫 的帖子加,很简单,你如果真要离婚她无法出具对该房有过经济支出的证明,房子还是你的, ...
是购房合同。。。。不光是房产证,亲,看清楚了。你加上名字就是表明赠予。分手了都要不回来,更不谈结婚了。
对此,律师表示,如果黄阿姨同意女孩署名,在法律上就相当于赠与,而且当时又没有约定说人家要嫁给你儿子才能署名的,所以,从法律角度出发,无论黄阿姨能否证明当初的首付是由二老独自支付的,这首期部分肯定都有女孩的份,而且女孩也有权利争取产权———即在房产证上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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