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小眼睛 博士一年级
哀家宝贝

同意!

就像楼主说的 每个人都会犯小错误 但是正常的人会在别人劝阻后就改掉了

但是像泼面女那样不改还用过激的行为来侮辱拍照者 那我只能说

活该!死几百次不足为惜!

你那么把自己当回事 却把别人当根草!

你不尊重自己 就休怪别个人肉曝光你!

你都泼面了 你做之前肯定会知道这样所带来的后果

既然你的内心如此强大 会去自杀么?

要么楼主是泼面女 要么就是泼面女的朋友

鉴定完毕!

蓝色康卡斯 初中一年级

一丘之貉还在被吐槽,哈哈哈,真开心,人贱有天收.......

gordan19810801 初中三年级

什么逻辑???装清高???

Constrantin1101 初中三年级
silent_storm

如果你硬要将道德事件和法律事件相提并论,那我也没法。随你怎么说了,反正你的意思表达得很明确“公共秩序不需遵守”。依你的这种观念,如果在香港或者新加坡,估计你收入不够付罚款的。

fanny1130 高中一年级

本帖Z后由 fanny1130 于 2013-4-3 17:22 编辑

这是微博上面看到的 其实这个女生也是跟别人打招呼 说了对不起的。

我个人觉得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跟你说了这么多遍不要拍 你还要拍。。。我也会发毛的。

@罪人害怕:当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我的时候,有没有问问当时的情景?当时赶着上班,中午要体检,为了赶时间,我才提了一桶热干面上去,上去我就和身边的人说抱歉,并得到身边的人许可,我才吃的。但博主就在哪里骂骂咧咧,就要拿手机拍我,我说了好几次不要拍我,但博主说还是不听劝,还恶语重伤于我

◆◆@流汗的鱼儿

今天,我在地铁让遭飞来横祸!一看似小美女在地铁吃热干面,被人劝阻未果,我欲拍照发微博,被其察觉,直接冲至面前,将一碗热干面直接砸在我头上,还欲强行抢我手机删除照片。后被乘客制止,急忙下车。后有记者进行事后现场拍照拜访,我已报警!附肇事者照片!该行为不止不文明,已对本人完成人生伤害

.

silent_storm 大学二年级
Constrantin1101发表于 2013-4-3 16:22 回复 silent_storm 的帖子如果你硬要将道德事件和法律事件相提并论,那我也没法。随你怎么说了,反正你的 ...

有意思,动不动拿新加坡说事,这里是中国,不是新加坡。

很多国家卖淫合法,也很多国家重婚合法,国情不同,没必要相提并论。

yoyo贝贝 高中三年级

想一下电影搜索里的内容

其实武汉公交、地铁、轻轨,很多人都在过早,但是正面拍照,无马赛克就。。。。。。

如果是劝阻了无效,拍照可理解,否则估计谁也不能忍受自己被人正面牌照上传网络吧

时代光华 禁止发言

内容被自动屏蔽

wlsh 硕士一年级

赞同楼主的话

历史的尘埃 高中一年级

和强盗讨论强盗逻辑,有何意义。地铁严禁进食,有明文规定,公共场合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或经过本人同意的行为不触犯肖像权,抓住了小偷,是不能打死,但是可以拍照下来警醒其他人。

静儿宝贝 硕士三年级

唯一错的就是把脸放出来了 但那泼面姐也太狠了吧

Constrantin1101 初中三年级
silent_storm

说国情,好,那就说上海。上海大部分地铁站内都有便利店(有熟食卖),甚至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

但现状是:大多数人会在付费区外吃完,再刷卡进站台,或者放包里带走,下车出站再吃。少部分人会在站台上吃完再上车。几乎没见到在车厢内吃东西的。

手扶电梯左边都会自觉空出来,让给赶时间的人。

法律并没有规定手扶电梯左边不能站人,法律也没有规定地铁内禁止吃东西。

但是,地铁广播会倡导电梯左行右立,会倡导不要在车厢内吃东西乱扔垃圾。

所有人都在自觉遵守,都在维护公共秩序。

另外,ZF所说的“符合国情”是啥?就是所谓封杀TWITTER、YOUTUBE?所谓社会养老双轨制?所谓质检不合格就降低标准使其合格?所谓篡改历史?所谓法律可以肆意被权势践踏?所谓房价7成进ZF口袋,ZF却成天喊着开发商以及投资客推高房价?

另外你说国外色情合法,重婚合法,在中国,法律上,是违法的,但现实?

ZF高官?你懂的。如果不懂,你要么是公务猿,要么是5毛,要么,你就是那个泼面女。所以才会穷凶极恶的为自己狡辩。

但这种狡辩有何意义?自己做的事情自己不敢承认么?

Constrantin1101 初中三年级
花轮和彦ˊ

哎,么跟他搭话了,他越搞越有劲。连遵守规则是异类这种话都说出来了。

Jude丶Law 硕士二年级

你克地铁上面吃撒。

还是有人拍照。你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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