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说法。
同意说法。
本帖Z后由 巧克力zx 于 2013-4-19 15:09 编辑
去年圣诞我滴现任就是跟前任碰了面······
前任还蛮大方的····对着现任:“嗨!你好!”
现任还回敬一句“你好!!”
哈哈~~~身边的朋友都狂笑····就差握手了!!可能是事隔4年了···前任现在也有相爱的漂亮女朋友了撒~~~
相互祝福···~~心态嘛好~~~
前任即过客,过客即路人,路人路人,无视路过,,,
本帖Z后由 沐沐怪兽 于 2013-4-19 15:22 编辑
无视 直接走人!
没发生过
装不认识~
没看见,继续走自己的。
这有么司好思考的
点个头 笑一笑
没遇到过,遇到估计也装不认识
略过
除了装不认得,LZ认为还有么其它的办法吗
假装看不见
不是蛮大的问题分手的话. 打个招呼没什么啊
要是什么劈腿啊,什么狗血的事.,装成不认识Z好了.
幸福机场路发表于 2013-4-19 08:46 如果对方没看到 就装没看到如果对方看到了 就点个头
同意
他给我打招呼我就回应一下,不会主动去打招呼
哟呵, 你还是一个人啊。。
装作不认识
开发后门
即使内心再波澜,也会像陌生人一样,面无表情,平静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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