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凡为我市经济建设急需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才均可申请办理引进手续:
(一)具备大学计划内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
(二)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博士、硕士或双学士学位的人员;
(五)获市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
引进人才年龄控制在中级职称 45 岁以下;高级职称 55 岁以下;其他年龄控制在 40 岁以下。知名学者、专家和有特长的业务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对于符合上述(二)至(五)项条件之一的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或符合三年分居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配偶(调入方必须具备干部身份)可申请办理干部调入手续。 二、呈报材料
(一)拟引进、调入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申请报告,说明引进、调入理由。如引进、调入单位属无人事主管部门的单位须与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二)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意见章。
(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户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随迁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小孩户口;属分居人员还需在汉一方户口簿及单位证明材料。
(四)单位简介,并加盖公章。
(五)与用人单位签满一年的劳动合同。
具体人才引进流程政策可以登录www.whrsj.org 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