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前天去年审,有个人拿个仪器扫ETC,说我欠费,幸亏我头天晚上充了钱
我说我充了钱,他还要我给他看短信,短信还没翻出来他就说可以了,不欠费了
后来帮我年审的人说ETC不影响年审,欠费也不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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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装ETC出下武汉试试就知道了,我哥的车是外地照,在武汉用,回老家高速收费上的就显示路桥费没收,过了几次应当收多少钱人家门儿清的。
楼上的 !不要紧~只不过你过桥多了 还是可以记录的 有电子眼 到时候会跟你算账的 哈哈
欠费是很清楚 因为拍照了
高速拦了也可不交 现在高速也不代收这费用了
是罚 1700, 还是欠费 1700 , 具体怎么回事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什么都能逃,就是逃不了XXD的税钱
支持楼主带动更多人拒绝ETC
个表的们 抢钱还有理了!
你搞的赢ZF?迟早要还的。。。
我同事的ETC掉了,也冒得时间搞这个事情,跑了年吧,年审确实也过来,虽然他不天天过桥,但是二桥还是走了很多次的。他那个破车准备甩给乡下老丈人用,也不准备继续搞ETC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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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不知道怎么查ETC的余额哦~~
stag发表于 2013-5-14 12:22 你拐子被坑了吧,或者吹滴吧去ETC官网看下撒,罚款和滞纳金Z高1000元人民币封顶!他这个1700元人民币是么 ...
武汉市ZF网没有这个什么210号令
210号早就修订了,下面这个是Z新的:
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2011年2月25日市人民ZF令第210号公布 根据2014年9月20日《市人民ZF关于修改〈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本决定自2014年11月1日施行。《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市人民ZF令第210号)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予以公布。
http://service.law-star.com/cacnew/201410/3960095833.htm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委托征收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不按照规定安装电子标签的,责令其安装,并可处以300元罚款;
(二)不按照规定缴纳通行费的,责令其限期补缴,并可按下列标准处以罚款:欠缴费额在500元以下的,处以50元的罚款;欠缴费额超过500元在2000元以下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欠缴费额超过2000元在5000元以下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欠缴费额超过5000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不按照规定归还电子标签的,责令其归还,并可处以300元罚款;
(四)私自拆卸、损毁或者屏蔽干扰电子标签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补缴通行费,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冒用、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电子标签的,收缴冒用、伪造的电子标签,责令其补缴通行费,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转借电子标签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不按照规定接受通行费征收服务站点对其缴纳通行费情况查验的,处以200元罚款。
也就是说 Z多可以罚5000,所以要就多欠一点,比如公布出来那几个欠8、9万的,或者欠个10万,罚5000还是划算的,要么就老老实实交。
”不按照规定安装电子标签的,责令其安装“ 注意到没有 不是必须 只是责令其安装
个人觉得 如果 要经常过收费桥梁 超过50次(或者更多)的还是装一个为好,不超过50次,就不要装了 我住武昌 我就没有装 一年里面开车能有30次过桥就了不起了
所以还是异人而异吧
本帖Z后由 张雨点 于 2015-10-12 12:56 编辑
不过etc的桥,没装,也没有接到通知要装
环保灭火器三角牌都会查
年审跟etc毛的关系都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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