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的有点不厚道啊~~~~
这女的有点不厚道啊~~~~
卖了房子是应该和别人说一生的,这样做有点不厚道,至少别人愿意要就要,不愿意要就算了
作良心来讲,别人给的本金还是应当还的。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的账本身就是比糊涂账,如何算得清?本来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好合好散嘛!
都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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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不知道说什么
从站在女人的角度上 你同学也付出不少牺牲不少
不给感觉也说的过去
但是站在感情的角度上 毕竟曾经在一起过
不说分手成朋友 至少不该成敌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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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样,不说增值部分这个女的至少应该把男的出的那部分钱给男方
你这个帖子真是负能量啊,看了这个帖子的男士,估计更不敢婚前把房子写女生名字了
什么情啊,爱啊,在现实面前真是苍白啊
我觉得那个男的够不错了, 过了这久才提钱的事情.
把到别的男的只怕1分手就开始闹了 还会让你朋友把房子卖了?
随磨昂也应该把男的出的钱还到他吧. 再说付出磨司.
我觉得这是双方都有付出的.
小熊麻麻发表于 2013-6-26 14:52 唉,这个事情真不好说,不过既然是一起买的房子,分手之后,你同学默默无闻的给卖了,好像有点不厚道
赞同,这也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一开始我会认为男的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的,那几万就当是送出去了。思前想后,虽说男方不太懂事,但卖房子的事按原则来讲是应该给别人说清楚的,而不应该一直隐瞒,分明就是想独吞这笔钱
太不靠谱了这样的
首付还了人家没?
清官难断家务事
你还是不要趟这趟浑水了
免得以后两边不是人啊
哎,不好说啊
首付还是必须还的 升值的那部分就算了哦
钱啊 有时候可以打败一切历史 呵呵
先把7万本钱还给那男的,这是应该的,房子升值钱协商解决。
这钱该分,打过胎又怎么样?是你路踢的人家,又不是人家不要你
既然分手了,房子又赚钱了,当然应该合理的分一部分给男方,这个很正常的。
尼玛 2个都不是什么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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