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大悟县16岁少女李荔旸,生日当天在东莞一家游泳池游泳庆生,不料却昏迷于水中,经过11天救治后仍不幸身亡。当地警方称系溺水事故,但孩子父母始终想不通,身高1.67米的女儿怎么会在1.1米深的泳池内溺水。事发后,大悟县ZF派出2名律师赴广东提供司法援助。昨日下午,在当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积极协调下,当事双方进行了第8次协商,Z终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少女生日当晚游泳溺水8月10日是李荔旸16岁生日。她提前4天从大悟来到东莞和在此打工的父母一起过生日,这是半年来他们一家三口的首次团聚。10日晚饭后,她拉着母亲蒋春香一起去逛街。7点多,李荔旸嚷着要去游泳。母女二人前往桥头镇正丰豪苑游泳池。蒋春香花60元,买了两张门票。由于她身材偏胖,没找到合适的泳衣,不能入内,只得让女儿独自进场,自己退票后站在栅栏外准备拿出手机帮女儿拍照。“她穿好泳衣后还向我显摆,要我帮她多拍几张照片。”蒋春香说,女儿生前Z爱美。过了大约15分钟,当蒋春香再次扭头,她看到女儿躺在泳池边,五六个男的在按女儿胸腹部。她大声喊着“你们在干什么。”冲进泳池,这才发现女儿已经昏迷。“当时她还有微弱的心跳和呼吸,我们立刻对她进行了心外压和人工呼吸。”泳池管理人员称,随后他们拨打120,将李荔旸送到桥头人民医院抢救。8月12日下午,李荔旸转入东莞康华医院。8月21日下午3点,因抢救无效,小荔旸永远离开了疼爱她的父母。溺水身亡原因仍是个谜前日下午5点,记者来到东莞桥头镇正丰豪苑游泳池,只见游泳池前厅大门紧锁。记者从外围看到,1500平方米左右的游泳池内一个人也没有,池里的水一眼便能望见底。泳池边的安全牌上写着“注意安全,请勿跳水,水深1.25米”。泳池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里出事后便开始停业整改。“警示牌是新的,出事后才设置。”蒋春香说,孩子出事水域是在警示牌的旁边,水深只有1.1米。“我们从小就开始全方位培养她。为了供她上大学,我们把房子都卖了。”蒋春香称,孩子初中时是体育特长生,擅长游泳,上高中后虽然转为音乐特长生,但从未停止过锻炼。李荔旸身高1.67米,还会游泳,为何会在1.1米的泳池溺水身亡?泳池承包方也表示不理解,泳池负责人官先生猜测,游泳前吃得太饱、进行剧烈运动等均可能导致溺水。“事发时,现场没有监控设备,也无目击证人,周边也未发现其他可疑痕迹,当事人体面特征表现出溺水症状。”桥头镇派出所副所长肖赞芬告诉记者,事发当晚接警后,该所立刻组织警力分赴事发现场和医院,并对当时施救的两名救生员和蒋春香录了口供。他们通过现场勘查、便衣走访等调查,初步排除蓄意谋杀和人为因素误杀等情况,Z终认定为溺水事故。蒋春香则称,自己后来听到有人在传,“先被电到,后落水”,对于这种说法,桥头警方的调查已排除了这种可能。“警方说要想知道原因,我们只能自己花1万多元,把孩子尸体解剖进行司法鉴定。”蒋春香说,他们不忍让女儿经历尸检。8次调解未达成赔偿协议事发后,李克根夫妇每天茶饭不进,一提起女儿两人就嚎啕大哭,整个人瘦了一大圈。昨天下午3点,蒋春香抱着女儿生前的照片,搀挽着丈夫再次来到桥头镇综治维稳中心进行调解。该中心负责人罗先生称,这是当事双方在律师陪同下进行的第8次调解。关于赔偿问题,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死者家属认为,事发前,泳池方没有相关的急救室和安全保障设施,并且救生员没有明显标志等,必须负全责。而泳池方则认为,发现李荔旸溺水后,他们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并垫付了医疗费13万元,因此只同意出于人道主义再赔偿8万元。昨天下午,死者家属愿意将赔偿要求从110万降至70万,但泳池承包方仍坚持只赔偿8万元。当地镇ZF表示,将继续做好调解工作。逝者Z幸福时刻竟是永别昨天,记者偶然发现李荔旸生前的甜美照片出现在国内知名网上公益纪念平台——“纷纷雨”网站的虚拟纪念馆中。母亲蒋春香看到网站上 “离开我们已经16天”的字样,眼泪夺眶而出。蒋春香说,女儿生日当天是她人生Z幸福也是Z痛苦的时刻,一生都无法忘记。今年8月6日,事发前第四天,李荔旸从大悟县来到广州东莞与父母团聚,想和父母一起过生日。8月10日是周六,蒋春香要到厂里加班,出门前,她提出晚上下班给女儿买个生日蛋糕,但女儿坚决不要。“我给她200块钱,叫她自己买点喜欢的东西,也被她拒绝了。”以前,生日都在学校和同学一起过,每次都买蛋糕,李荔旸难得和父母一起过,她打算让爸爸给自己做好吃的来庆生。当天晚上,李克根专门下厨,为女儿做了Z爱吃的排骨汤、土豆丝、蒸蛋和煎饼。晚上7点,蒋春香下班刚到家,女儿便要拉着她去逛街。爸爸李克根清晰地记得,出门前,女儿找了一件妈妈十几年前的衣服穿在身上,还特意跑到爸爸面前炫耀:“爸爸,我穿上妈妈以前的衣服,是不是很像妈妈年轻时的样子?”女儿调皮的样子,把夫妇俩逗得哈哈大笑。逛街时,母女俩来到一家手机店,李荔旸说,她想买一部世界上Z薄的手机,蒋春香答应女儿等高考结束后,就会买给她。随后,女儿提出要去游泳,他们便来到了正丰豪苑游泳馆,这一进,李荔旸再也没能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