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有些过了。
作为全责方,应该是你付钱,你拿发票。既然别人先垫付了钱,那你给钱,别人给你发票。
否则,你付款,收款方不给你发票,你愿意吗?
本来就应该责任方先垫啊,现在保险理赔快得很,三天就到了,先垫个三天有么关系咧~别个被撞了,事后还要追着PG要钱,那说不过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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