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法营运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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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鵐
硕士三年级
今天看到交管局网上说:
24日,市公安交管局发布通告,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法营运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以加大打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法营运力度,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
举报有奖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对主动提供音视频证据,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法营运的,经查证属实的每车次奖励200元;乘坐人积极举证的,可视为举报人。
——同一车非法营运行为有两人以上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人以上联名举报或配合调查同一违法行为的,奖金平均分配。交通违法举报人在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件和手机号码,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证人身份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干扰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借举报之名进行诬告陷害、骗取公私财物、敲诈勒索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联系电话:江岸区027-85395459、江汉区027-85394280、硚口区027-83985022、汉阳区027-85393100、武昌区027-88935110、洪山区027-87107820、青山区027-86861018、沌口开发区027-85398080、东新开发区027-87460006,全市联系电话122。
公安交管部门同时敬告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请相关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主动放弃非法营运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处以3000元罚款,摩托车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牌证;所驾驶的车辆经鉴定为摩托车、且无摩托车驾驶证的,以“无证驾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扰乱车站、码头、商场、地铁进出口等公共场所秩序,情节较重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乘坐人积极举证的,可视为举报人。“这条笑死我了。
不守规矩的摩的,下次再瞎跑就举报你。
行车记录仪好东西啊。
有几多人会克当线人举报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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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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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7EN@
大学二年级
我总觉得是闹眼子的 每个轻轨站下那多摩的~!~~~
dzm19811207
高中二年级
估计大多数人都不会去举报的,毕竟人家也不容易{
}
宛若飘零
博士后
肯定会有人专门举报的,这来钱多快
风过耳
高中三年级
同意3楼的,下不了手,再说举报车子没收了,给谁了?
ajoge
硕士一年级
带人,并且收费了的才叫摩的,二楼那个行车记录仪能记录别人收费吗
Mrxiaowang
硕士二年级
过了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是不是就不接受举报了啊?
欣戀飛莎
博士一年级
3楼正解
Sarah小小
大学四年级
本帖Z后由 Sarah小小 于 2013-9-27 10:36 编辑
无聊!
武汉的个交通又稀烂,路也稀烂,的士也不好拦,有时候骑电动车或者坐摩的还跟百姓提供了方便,凭么司要取缔?只晓得强行取缔,不晓得去规范他们。要是真冒得摩的和电动车,老百姓搞不好更加不方便。
lm112233
大学二年级
坐山观虎斗。
coco1121
硕士一年级
搞点交警在地铁口站到,那里多的是摩的。。。。
武汉复制门禁卡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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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儿
初中一年级
创收的节奏啊
绝对领域
硕士一年级
是不是每天站在路口,月收入可过W?
库李
小学六年级
汗, 都是劳苦大众,,,不忍心的节奏
超人不会飞!
大学二年级
本帖Z后由 超人不会飞! 于 2013-9-27 11:54 编辑
非法营运罚3k啊 你就奖2百 这无本买卖做的真舒服
全民侩子手??不满城挖 哪个愿意冒着死的风险做摩的捏
无语,
小乐宝
高中三年级
dzm19811207 但是那些电动车挺黑的 经常碰到要价比的士都高的他们成本那么低 不用交份子钱 电费也便宜 还那么黑心 所以我支持举报
但是想想 根本不需要举报啊 稍微人多点的公交车站 你站着就有电动车为你走不走。。。
一次200 也挺来菜的 希望大家积极举报
Sarah小小
大学四年级
菩您老母 所以我说,应该规范他们,而不是一味的取缔。毕竟他们还是为我们出行提供了方便,如果加以规范,你说的现象就会缓解,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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