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徐东苑开发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以及短信的形式通知部分徐东苑业主于2013年10月15日至徐东苑收房。徐东苑业主如期到徐东苑项目地收房,但是业主至现场后发现房屋无法达到购房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标准,同时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现徐东苑一千多名业主,在通过努力后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恳请ZF相关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现诉求如下:
一、关于延期交房补偿方案的执行问题:
根据购房协议约定交房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事实是5月31日开发商无法交房,开发商也没有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60个工作日通知业主需要延期交房,5月31日广大业主至徐东苑项目的地,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没有给于充分的理由也没有对延期交房给业主所产生的损失给出任何补偿方案,经过广大业主多次艰难的沟通和谈判后,开发商才书面承诺按10元/平方米/每月进行空置补贴,补偿金于交房当天以现金形式发放。该项补偿方案现未执行,现业主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书面承诺的补偿方案执行。
10月15日开发商给业主的收房签字表上,所有房屋面积均有增加,我们想知道房屋面积增加的依据是什么?房屋公摊率到底是多少?请提供有资质的相关部门测量数据及资料,如果面积确实有所增加,根据购房协议约定,应按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面积据实结算,现业主要求面积补差问题于后期开发商办理好房产证后,业主根据房产证面积据实结算。
三、关于30平米户型无天然气问题:
30平米左右的小户型购房协议约定有水、电、气的入户,收房时才告知30平米户型无天然气,开发商解释未达到安装条件,业主要求满足天然气安装要求,履行合同内容。
10月15日,业主去收房时,徐东苑项目达不到交房标准,主要问题为:天然气未安装到位,水、电为临时用水、用电,无绿化,无配套设施。现业主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达到购房协议约定的交房标准后业主予以收房。
在购房时,开发商向所有购房者承诺徐东苑项目入住后的物业管理费不会高于1.2元,现物业管理费提高为1.6元,请开发商给予我们合理解释以及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开发商将物业管理费缴纳起时定为2013年10月15日,现房屋未达到交房标准,业主不应缴纳,物业费缴费起时应定为房屋达到协议约定的交房标准业主可以正常入住之日起开始收纳。
购买徐东苑房屋都是一次性现金全款支付,老年业主及年轻业主是拿此房屋作为养老、结婚所用,广大业主现每日以租房度日,购房时还向亲戚朋友东挪西借,好不容易盼到交房日,开发商却一再拖延交房日期导致无法入住,让我们这群期盼已久的业主们无法正常生活,恳请相关ZF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为业主们伸张正义,维护和谐社会,让人民安居乐业。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