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肥姐 专家呼吁主管部门“换堵为疏”
楚天都市报副刊讯 记者金逸
黎女士在三阳路买了一台电动自行车,到车管所去上牌,却被告知不符合上牌规定,让她去找商家退货。而当黎女士找到商家时,商家却拿出某报上刊登的《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2011年第4批,下称“目录”),称车辆是合格产品,不存在任何问题,以此为由不予退换。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犯难的却是夹在中间的消费者。本报记者从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获悉,从去年底至今,武汉市有1万多台上了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上不了牌,而不敢在马路上行驶。
针对此事,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在今年5月给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情况反映,但至今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牵扯到1万多名普通消费者的电动自行车难题,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上了目录却上不了牌
黎女士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为浙江绿源电动车公司生产,型号TDR1023Z,价格为2000多元。“我上班坐公汽要半个多小时,早高峰公交车挤得蛮累,想着骑个自行车方便,省力,而且电动车也就是点电费,划得来。”黎女士说。
记者调查发现,黎女士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序号为21,已在《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2011年第4批)上公告,该份公告刊登在去年12月的武汉市某报纸上。
根据2011年6月17日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动自行车的质量进行检测,认定合格后编制目录准许其销售;市工商部门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市场销售依然监督管理,而公安交管部门则负责对纳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但现在的情况是,已经上了第4批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却被相关部门告知不允许上牌。据媒体报道,相关部门的理由是该批次中的部分电动自行车重量超过40公斤,不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5月28日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记者查询发现,该文件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要求,规定Z高车速、制动性能和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不达标的不允许上牌上路,但对整车质量的要求并不是否决项,只是其中一个参考项目。
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3月,已有5000多位市民所购买的合格产品无法上牌,到目前为止武汉市共有1万多台上了目录的电动车无法上牌。该协会虽然向有关部门发起申述,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不可能”
“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正式开始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8月末,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即将推出的消息在网络和部分媒体上广为传播。此消息打压了普通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的热情,并被认为各地将迅速出台地方措施,对该部分电动车上牌上路予以限制。
针对此事,《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制定协调小组专家、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动自行车的专用标准正在制定之中,预计Z快将于2013年下半年出台。现有机动车技术国标不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但可以肯定的是,“电动自行车不可能划入机动车。”
对于武汉市有关部门限制重量超过40公斤电动车上牌上路的规定,陆金龙表示这一做法是“不对的,不符合国家标准。”
武汉市电动车市场一位资深人士直言道:“电动自行车以电池来驱动,摩托车以内燃机驱动,将两者混为一谈,不是闹笑话吗?”
专家呼吁还电动车“路权”
武汉合格电动车上牌被拒在网上也引发讨论,一名网友称,要尊重每一种交通工具的权利,要尊重每一个人选择他们愿意选择的交通工具的权利。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电动自行车车主,他们大多因为公交车太拥挤,或不守时而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出行工具。除了上下班外,平常买菜逛超市也因为电动自行车而方便不少。
事实上,如今国内一些城市对所谓“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限制措施,与上世纪90年代末兴起的“禁摩”潮均令普通消费者不满。
重庆力帆董事长尹明善多次在公开场合反对全国部分大城市“禁摩”,他算了一笔账,一台摩托车每百公里平均耗油1.7升,而小轿车平均耗油为8升;一台摩托车平均乘坐1.4个人,一台小轿车平均乘坐1.7人。这样算下来,无论节能、环保、还是交通效率,摩托车要远远高于轿车。
有关调查指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轿车的道路静态占用比是4:1(1辆汽车占用的道路相当于4辆摩托车占用的道路),动态道路占用比为8:1,停车场的占用比为10:1。所以尹明善认为,在一些特别拥堵的区域,该禁的不是摩托车,而是轿车。
电动自行车目前遭遇的情况与当年的摩托车相似,有关部门的理由均为“交通安全”、“危险违章驾驶”。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指出,交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科学管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该在哪里行驶?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在路权的划分上要合理。”
据了解,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均没有出台“禁摩令”,日本在高速公路左侧划出一米线作为摩托车专门行驶。专家指出,不能因为管理失职而忽视普通民众的路权,这样的结果是保护了有钱购买轿车的中高收入人群,收入中低人群的利益却无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