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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拆迁公司暴力强拆 ZF应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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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本报刊发报道《江苏南通通州区先锋镇:一场凭“借条”违法强拆的旧镇改造》: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旧镇改造过程中,存在未征先拆、拆迁公司暴力拆迁等违法行为。

对此,先锋镇副镇长李昕辉坚称,先锋镇的拆迁完全合法合规。

相关专家则表示,集体土地上的拆迁,需要征地之后才能开展,同时,ZF方面要对拆迁公司暴力行为负连带责任。

前述报道中披露,先锋镇一些地块开展拆迁时,并无集体土地的征收批文。一份编号为苏政地【2012】4005号的文件中显示,江苏省人民ZF同意南通市通州区建设用地的批复时间是2012年2月23日。

居民钱剑峰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镇上的动迁开始于2011年8月。李昕辉也承认,在2011年11月,就已经和镇上居民签订了拆迁协议。这意味着,先锋镇开展拆迁时,集体土地尚未被批准征收,时间上早了整整6个月。

李昕辉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在征地之前,先锋镇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而集体土地的拆迁现在并没有明确的上位法,江苏省也没有对此作出规定,所以,我们在程序上是完全正确的。”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洁不同意李昕辉的说法,“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法律不完善,但是不能认为不存在”。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认为,“拆迁属于征用土地,假如是集体土地作为国有土地拆迁,必须经过合法手续。而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更不属于ZF,只能属于集体或农民个人”。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根据《土地管理法》,改变土地用途,需要经过许可,征收之后才可以进行。在现行法律没有修改之前,ZF无权直接进行拆迁。”程洁解释道。

本报还报道了先锋镇在拆迁过程中,ZF雇佣的拆迁公司存在暴力拆迁的行为。

暴力跟ZF没有任何关系。”李昕辉这样回答。他表示,镇ZF与被拆迁户是有协议的,属于协议拆迁。同时他坚称,“先锋镇不存在暴力拆迁问题,而是纠纷问题”。

程洁首先表示,地方ZF在不征收土地的前提下,不得进行强拆,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如果已知不合法,就不存在‘现实中如何开展’的问题。”

程洁进一步说,ZF可以通过ZF采购等方式,与拆迁公司签订协议,组织拆迁,拆迁公司与ZF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不过前提是ZF有权强拆”,程洁还提出,“如果ZF本身无权,当然也不能授权拆迁公司强拆”。

被拆迁户钱剑峰的代理律师李仁杰强调,即便双方签有协议,单方面通过暴力手段实现协议内容,也是违法的。“好比你欠我的钱不还,我不能通过暴力把钱抢回来。”

于建嵘认为,对于拆迁公司暴力行为,“ZF理应负有连带责任。”

中国青年报记者还了解到,先锋镇拆迁所依据的是《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集体土地上村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拆迁主体为各镇区园(管委会)。

李昕辉说,“小城镇建设的主体是各地ZF,先锋镇实施旧镇改造,镇ZF就是主体。镇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镇区改造决议后,等到具体实施拆迁时,再由动迁办批准、备案”。

于建嵘对此提出质疑,“实际上,镇ZF没有资格作为拆迁责任主体。”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F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也就是说,通州区的这份“红头文件”——《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以各镇区园作为拆迁主体,并不合法。“乡镇ZF连组织实施征地的资格都没有,更何况进一步的强制拆除。”程洁说。(实习生 杨雪 本报记者 徐霄桐)

本帖Z后由 美相逢 于 2013-12-2 10:3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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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羽5 初中二年级

法律专家说的没用,因为法院不受理。

猪猪头 超级意粉

砖家专门说些没用的~

冰山雪雨 初中三年级

我们是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96-204-210号(省纺织宿舍)的住户,目前居住房屋面临洪山区ZF暴力拆迁。2014年3月14号,在中央二次会议胜利闭幕的深夜11点23分,遭到洪山区拆迁办一伙人的威胁、恐吓,他们挨家挨户地拍门、踢门、直接威胁居民人身安全,每天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到处拍门、到处打砸,居民们饱受煎熬和摧残,无比愤慨, 18号晚上开始,一伙人开着车,竟然把整个楼栋的电线掐断,至今每天深夜肆无忌惮的上门剪电线,砸门,堵门锁,在大楼楼梯口拉大便,在大门上泼红油漆。。。我们打市长热线,110,都没有给予答复,供电部门说是歹徒剪的是表后线,也不予维修。至今洪山区ZF没有就拆迁一事与我们进行沟通协商,张贴拆迁公告的第二天,把我们所有单元的一楼防盗门强行拆除,我们大楼临近马路,我们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至今强暴行为仍在继续,却没有一个部门出来制止,我们感到恐惧,感到绝望。。。

对于拆迁方案: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9050元每平方,我们坚决不同意,附近周边的房子都卖到16000元每平方。这是对我们的不公平,强烈抗议。2.我们要求就近还建,他们不同意,要把我们拆迁到三环白沙洲,但我们旁边的几栋房子拆迁都是就地还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洪山区机关宿舍,所以他们享有特权,享有我们无法奢望的“中国梦”。我就这一套房子,我将誓死保卫我的家。请市领导为我做主。

我们到洪山区委**,他们把我们转到洪山区建设局,建设局一领导告诉我们,我们的大楼洪山ZF已经打包给武汉武汉荣兴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我们与拆迁公司是买卖关系,市场行为,与洪山区没有关系。与他们没有关系吗?我们的人身安全也与他们没有关系吗?剪断的电线裸露在楼道,随时都会发生火灾和人身事故,是不是非要发生命案他们才会介于。

悲剧还在继续,拆迁公司把主管下水道堵住,让污水遍地横流,臭气熏天,堵楼梯,砸门锁,什么卑鄙的手段都有,他们现在就差杀人放火了。 武汉市洪山拆迁办竟然违法到了疯狂的地步!这是典型的暴力拆迁,已经是刑事案件了!“拍门催迁、破坏楼栋公共设施”违法伤民。这是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违反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3条及第16条,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规定,其纠集黑恶势力野蛮暴力,拆迁房屋行为,侵犯了居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已涉嫌犯罪,是谁的默许和纵容,使他们如此胆大包天,是无忌惮。我们在此强烈要求上级领导深入调查查清事实,依法制止拆迁办的野蛮暴力行为 。

我们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是要求ZF就地还建,希望ZF能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满足我们老百姓的基本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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