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真好欺负...
楼主真好欺负...
说白了你们就是花钱买安宁。
JC的目的很明显,希望你花钱了事,他图个完事。
如果你们舍得较真,倒也不至于这个赔法。
论坛有类似案例处理办法,15天拿车,耗死他。
你们又不是营运车辆,急倒拿车,那冒得法。
同情楼主。
不过楼主不应该这么急着拿车,那4000块钱,打的难道不够吗?
好不要脸啊
zhengxc发表于 2014-2-13 08:09 不要光说骑电动车的人,有的开车素质很差,很强势,经常碰到一些开车的强行超电动车,一盘子甩过去,在靠边 ...
什么开车的素质差,电动车撞死统统活该,武汉的交通秩序就是被他们搞坏的。
楼主真是有钱没地方花了,我同事开车把电动车撞死了也没赔你们这么多钱。
我比楼主幸运一点,前几天一电动车占在左转道上慢悠悠的,我超过去左转的时候,他竟然冲到我车上了,我还,幸亏人没事,一篓子鱼洒了,老公跟他捡了半天,上车了一股子腥臭味,然后训斥我,跟着电动车就完了,超他干什么,这种人惹不起。。。那人骑的电动自行车,电瓶车是禁了,这种电动自行车一样在路上,所以还是小心为好,我是吸取教训了。
我们担心车子放里面每天还要交停车费,拖时间久了也怕停车费都上千了。所以就想给4K算了,就算认倒霉了。
就是你们这样的人惯的给
不能认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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