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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无所谓肉肉 于 2014-4-15 13: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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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无所谓肉肉 于 2014-4-15 13:42 编辑
坐等 答案
划拨就是以前计划时代无偿划拨给某单位的土地,没有土地出让金而已,不用太在意,00年以后新建的房子都还有这种性质的。你再卖的时候,买家要多出几千块钱罢了,对于拆迁补偿更是毫无影响
没有什么影响。划拨就是ZF白送一块地给开放商盖房子。以前的房子都是划拨性质的土地。只是后来房地产热了以后才出现ZF拍卖土地。划拨性质的房子交易的时候会多出一个土地出让金。大概是一个平方200元左右,一套房子也二三千块钱。对于整个房价里面算不了什么了。
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都是这种性质的土地。说白了就是有关系的开发商白拿一块地,盖几套还建房。然后自己在盖商品房赚钱。
问了一个中介的,他们说交易的时候收的土地收益金是公摊面积*200元,还是房产证上的面积*200
根据地段收费,一共九个等级。我上面说错了,是收取土地收益金。反正不用太在意,交易的时候多不了什么钱。


没有区别
谢谢、
如果是拆迁在补偿上跟商品房有没有区别呢
房价只和地段还有面积有关。另外你这本来就是商品房。(不是商品房,你也不能买卖撒,有了二证就是属于可以上市的商品房)划拨只是说明当初这块地是怎么来的。
谢谢你的回答!如果拆迁的话会不会在补偿时要扣除土地出让金呢?
只有土地收益金 没有土地出让金
问一下,经济适用房如果卖给别人后土地性质不变,是划拔,那别人如果在卖,土地性质是必须改变还是可以继续不改变?
经适房满五年交易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可保留“划拨”。若交易双方愿意将“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土地”的,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
经适房再次上市后,已经变成普通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变更土地性质的不会太多,因为土地性质保留“划拨”,并不影响该套房屋的使用功能。
我的意思是已经交易过一次,别人如果在卖,还可以继续保留划拔吗?
出让金很便宜的 楼主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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