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永远都是弱势群体,永远做不到所谓的公平
女人永远都是弱势群体,永远做不到所谓的公平
是这样的啊!
那要是贷款的呢?
以后自己赚钱买一套!!!! 谁也不靠
贷款的房子,在婚前付的首付还有在婚前还贷部份属于购房人的财产,婚后的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
学习了~~~
棒喝个鬼!我婚前出钱帮他买房子,他写他一个人的名字,跟我商量都没商量,婚后还说是为了还贷方便,鬼扯!如果碰到这样的事,得意里面有几个女人不会介意的?
我有一个问题
我们买的是二手房
这个房子的前房主买这个房子的时候没有拿结婚证
卖房子的时候拿了结婚证
我们买卖双方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
都是需要卖方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字才有效的
也就是说,那个房子虽然写了那个男的的名字,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但如果他的老婆不认可,不同意,这个房子是卖不了的,
那请问这是为什么呢?好迷惑
看看自己签名改好了没?
保护富人的法律啊 呵呵
看看..
Z可怕的是婆家空手套白狼,首付是借的,贷款等到将来儿子结婚还,名字写的公婆的。
看了这个有个感觉...
以后不管生儿子还是生姑娘都得买房子了!!!!
Z近因为考试原因苦学民法在 貌似婚姻法里面写的 婚前个人财产 个人婚后一直使用的物品 因伤获得的财务 有明确目的赠与个人的 都算个人财产
你买的这个二手房的房主系没拿结婚证前购得,如没有贷款,属于房产的婚前财产,如有贷款,贷款部份属于婚后共有,那肯定得夫妻双方到场。
婚姻法早几年前就改成这样了啊
赶快去公证!!
很多小MM不知道婚姻法已经改了。
内容被自动屏蔽
规定不错 不是因为这个规定让男人可以放心 而是以后出什么问题不用太累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