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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在路边划线停车位,趁收费员不在的时候停车和开走,不缴费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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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070728 超级意粉

晚七点到早七点不收费吧!

jerryone1 小学六年级
天下大乱-

只有停车时候收费吧,走的时候他没法收,你可以说刚停这的……

天下大乱- 大学一年级
心心070728发表于 2014-5-20 22:36 晚七点到早七点不收费吧!

我的意思是说停三天,第一天收费员收费员不上班的时候停车,第三那收费员不上班的时候把车开走。

天下大乱- 大学一年级
jerryone1发表于 2014-5-20 22:36 回复天下大乱-的帖子 只有停车时候收费吧,走的时候他没法收,你可以说刚停这的……

我的意思是说停三天,第一天收费员收费员不上班的时候停车,第三那收费员不上班的时候把车开走

ghost0320 大学四年级
天下大乱-发表于 2014-5-20 22:43 我的意思是说停三天,第一天收费员收费员不上班的时候停车,第三那收费员不上班的时候把车开走

我前几天跟你一样,在路边划线的停车位停了3天。白天停着不动,晚上动车。Z后一天上午开走的时候,收费员收了7元。其实他们都晓得你停了几长时间,心里有数的。

莪夲僐悢 硕士二年级

那还不好,不缴费就不缴费。

我冒停车还倒有逃逸欠费。

yu-kl 博士后

交了停车费的,他们会在车轮上做记号。

callmehl 禁止发言

内容被自动屏蔽

helloray1982 大学一年级

不交费会怎样列?

谭雅少校 硕士二年级

草莓新地 硕士二年级

一个成语

一叶障目。。。

折扣巴士 大学四年级

估计会按封顶价给你贴个账单

dyc199 高中三年级
callmehl

正解

mozhi76356 禁止发言

内容被自动屏蔽

dexterrowe 高中二年级

正规跟不正规是有区别的...正规的会有记录 不正规的随便跑

云笑天 硕士二年级
天下大乱-发表于 2014-5-20 22:34 假如我晚上收费员不在的时候在路边停车位停车,三天后,晚上收费员也不在的时候开车,不交停车费,会不会有 ...

还是专业人士来给你解答。首先,你停车进车位,如果此处有收费员收费的话又遇到收费员不在,等他来了发现了会把你的车号输入到POS机里面,这个是全市联网的,那么一直到晚上9点下班的时候你还没走,那一天的计费也就结束了。费用是二环内第一个小时3块,第二个小时4块,一天累计25元封顶;二环外是每个小时2元,一天累计8元封顶。到了第二天第N天后他如果每天这样输你的车牌号是可以累加的,如果没输入的话那就不会有欠费了。其实每个路边的泊位都是有编号的,武汉市交管局划的他们那边都有备案。收费员输入泊位号和车号在网上都是可以查得到的,这个欠费暂时不影响年审,和ETC一样的,你不搞他暂时拿你没办法,但是以后可能出台什么政策就和年审挂钩了。要么就是欠费多了直接锁车子,经视直播曝光什么的。

天下大乱- 大学一年级
云笑天发表于 2014-5-24 11:18 还是专业人士来给你解答。首先,你停车进车位,如果此处有收费员收费的话又遇到收费员不在,等他来了发现 ...

谢谢~!

忍冬 大学四年级

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告

武政规〔2011〕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市有关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问题的系列文件精神,我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由经营性收费变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为规范我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城市道路资源,充分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功能,经研究,现将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收单位。市财政局委托市城管局所属的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作为机动车道路停车费执收单位进行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工作。停车收费人员统一穿着、佩戴印有“停车收费”字样的《工作证》、专用工作包、蓝色马夹或者雨衣。

原收费单位武汉市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再从事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经营性收费工作。

  二、收费范围。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内依法划定并设置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停车公示牌的道路收费路段,分为以下两类收费区域:

(一)一类收费区域为:由“武汉二七长江大桥(在建)——发展大道(解放大道至汉西路)——汉西路(发展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汉西路至江汉二桥)——江汉二桥——龙阳大道(江汉二桥至墨水湖北路)——墨水湖北路(龙阳大道至动物园路)——动物园路(墨水湖北路至马沧湖路)——马沧湖路(动物园路至马鹦路)——马鹦路(马沧湖路至正在兴建的鹦鹉洲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津水路(解放路至中山路)——雄楚大道(中山路至珞狮路)——珞狮路(雄楚大道至珞喻路)——珞狮北路(珞喻路至天鹅路)——天鹅路(洪山路至东湖路)——东湖路(天鹅路至徐东大街)——二环线(徐东大街至和平大道)——武汉二七长江大桥(在建)”所形成的环线范围内(含环线)的收费路段。

  (二)二类收费区域为:除一类收费区域外的其他收费区域。

  三、收费标准。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武汉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鄂价费规〔2011〕125号)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一类收费区域:小型车停车第1小时收费标准为每泊位3元,自第2小时起,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4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Z高收费标准不超过25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二)二类收费区域: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Z高收费标准不超过8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四、收费时限。一类收费区域为7:00至21:00;二类收费区域为7:00至20:00。

  五、免费规定。下列情形免收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费:

  (一)临时停车15分钟以内的机动车;

  (二)正在执行任务的下列车辆:军车、武警部队车辆、制式警车以及挂有标志的防汛车、运钞车等特种车辆;

  (三)省财政、物价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免费停车范围。

  六、收费用途。城市机动车道路停车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主要用于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停车公示排板的制作、停车收费管理经费、公共停车场建设等。

  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进行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不得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妨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

  八、驾驶员应当接受收费人员的引导,在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机动车,并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停车费,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线,不得在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道路范围停放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借道进出道路停车泊位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

  九、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的收费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并出具合法收费票据。收费人员未穿着收费工作服、未佩戴收费《工作证》或者未按照标准收费、未出具收费票据的,驾驶员可以拒缴停车费并向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为027—65656851。

  十、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管、物价、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十一、原收费单位武汉市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发放的咪表停车IC卡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3年内仍然可以使用。

  本通告自2011年10月20日起施行。

  

                                 二0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方形球 博士二年级

他们有个扫车牌的东西 有的还联网了

停这么久 跟他商量下便宜点就行了。。

不至于想心思逃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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